李范一,字少伯。1891年生,湖北应城城关人。幼时家贫,父早丧,由叔祖及舅父资送私塾就读。10岁能文,13岁中秀才,乡人咸称“神童”。旋入两湖书院,与董必武等相善,接受民主革命思想,加入中国同盟会。武昌首义,被编入学生军,颇受黄兴器重,拟留部任用。为求深造,获公费留学美国哥伦比亚大学。先学经济,后改习无线电。毕业后曾在美一家无线电器制造厂工作。1924年应召回国。后参加北伐,任国民革命军总司令部交通处处长。北伐胜利后,先后任南洋公学(今上海交通大学)校长、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交通处处长、军事交通技术学校校长、建设委员会无线电管理处处长等职。1928年11月任安徽省政府委员兼建设厅厅长。1930年后任陕西省政府委员兼教育厅厅长。因力主禁烟种粮,屡遭攻讦而被罢职。1932年5月任交通部电政司司长。曾筹建国际无线电台,参与筹建中国第一座广播电台。后因对交通部某要员购买电机设备舞弊不满,愤然辞职。1933年2月任湖北省省政府委员兼建设厅厅长。因修筑鄂西公路之事与省政府主席张群意见不合,被南京政府宣布解职,1935年秋携家择居应城汤池,致力于农村改进实验事业。七七事变后,在汤池举办湖北省农村合作人员训练班。1937年12月任训练班第一期班主任。1938年10月湖北省第一届临时参议会参议员。1939年冬第五战区鄂豫边区抗敌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兼任政治指导部主任,1941年省政府主席陈诚
欲令其再任湖北省建设厅厅长,遭拒绝。抗日战争胜利后,随省府返迁武汉。武汉解放前夕,在中共地下组织帮助下,避开特务搜寻,到武汉大学和学生一起迎接解放,并组织人员保护电厂、纱厂。1949年6月被武汉军事管制委员会聘任为高级参议兼汉口第一纺织股份有限公司经理。9月赴京参加全国政治协商会议。中央人民政府成立后,任燃料工业部副部长。1955年调任石油工业部副部长。先后担任第一、二、三、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1976年4月30日因病医治无效,在北京逝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