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洪文,男,1935年12月生,吉林长春人。-主犯之一,曾任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副主席、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委员。生于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西新乡开源村一个贫农家庭。
靠“造反”起家的王洪文,因毛泽东的赏识,成为继林彪之后的第二个所谓“接班人”。从此,-、张春桥、王洪文、姚文元在中央政治局内结成“-”,加紧了篡党夺权的活动。1981年1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特别法庭确认其为--集团主犯,判处被告人王洪文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1992年8月3日因肝病病死于狱中。
下一名人:王白旦王姓名人堂
- 王宗元 (1919~1971) 河北省保定市人
- 王寿芝 (1906~1984) 山东省潍坊潍城区人
- 王薄 (?~622) 山东省滨州邹平县人
- 王安忆 福建省厦门市同安人
- 王恢 山东省临沂兰山区人
- 王广义
- 王介一 (1899~1995) 河南省济源市人
- 王威 (1909~1986) 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人
- 王同愈 (1856~1941) 江苏省苏州相城区人
- 王季纯 安徽省宿州人
- 王照圆 (1763~1851) 山东省烟台福山区人
- 王泽云 浙江省金华义乌市人
- 王怀安 (1915~2015) 四川省自贡市自流井人
- 王拥军 江苏省南通如东人
- 王沂暖 (1908~1998) 吉林省吉林市人
- 王文周 陕西省渭南合阳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