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斯烈(1911—2003) 又名蔡松荣、蔡松云。应城杨岭潘家集人。出生于膏盐峒商家庭。1926年春,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同年10月,转为中共党员。担任乡儿童团长。大革命失败后,回家隐蔽。1928年底到武汉继续读书;后又到北平读高中。1936年,从南京金陵大学辍学回家,成为当地最年轻的膏盐峒商“少老板”,经营膏盐业务。1937年10月参加青年救国会。1938年6月,重新加入中国共产党。在中共鄂中特委的领导下,利用自己矿商家庭的有利条件和国民党应城县政府允许矿商可以购枪护矿的特殊条件,自己出资1000块银元,购买0弹药,即后来所说的“应城抗战八条枪”,并将队伍拉到京山县丁家冲,在鄂中山区竖起第一面共产党领导的抗日救亡的大旗,迅速发展到500人枪,蔡任这支抗日游击队的队长。12月初,应城县抗日游击司令部(简称“应抗”)成立。不久,“应抗”开始第一次整编,蔡任副大队长兼第五中队中队长;1939年1月底,“应抗”进行第二次整编,任挺进大队大队长,应城县第三抗日民主区政府区长。3月18日,在京山公安寨伏击日军运输船队,毙伤日劳军团长(系日本皇族)以下日军20余人。4月下旬,“应抗”进行第三次整编,任“应抗”第三支队支队长。4月30日夜,应抗”第三支队配合徐觉非第一支队攻克云梦县城,在鄂中首创攻破日军占领县城的战例。6月,“应抗”第三支队改编为新四军豫鄂独立游击支队第三团队,蔡任团长。9月21日,配合“应抗”第一支队、新四军豫鄂独立游击支队第一团队,全歼企图叛变投敌的“应抗”第二支队李又唐部3000余人。1940年1月,新四军豫鄂挺进大队改编为新四军豫鄂挺进纵队,任第5团队团长;1941年4月,新四军豫鄂挺进纵队改编为新四军第5师,任13旅39团团长。先后在石板河、小花岭、天西、虾子沟、马家冲、大山头、烟墩店、陂安南、安麻边、西湖岗、朱儒山、八字门、风火山、大小悟山、白兆山等地与日伪顽作战数十次。后在平汉铁路沿线与日军作战中负伤。1942年,调任豫鄂边区第二军分区副司令员、司令员。1943年,任应城矿区整理委员会主任,广泛开展-工作,有力地粉碎日伪军的经济-。抗日战争胜利后,任中原军区江汉军区鄂中军分区司令员。1946年5月至7月,任军事调处执行部汉口第九执行小组(三人停战小组)成员。1946年底,到达东北。1947年,任东北军区辽吉军区副参谋长、参谋长;1948年,任东北军区辽北军区第三军分区司令员。1949年1月,任阜新矿务局副局长、中共阜新市委常委兼阜新市市长;1952年底,调任东北煤矿管理局副局长;1956年任辽宁省煤矿管理局局长、党组书记。1960年,调煤炭部煤炭科学研究总院任所长、副院长。1975年,兼任国家煤炭部技术委员会副主任、中国煤炭学会副理事长;1979年,当选为第五届全国政协委员。1982年,离职休养(享受副部长级医疗、住房待遇)。2003年3月8日在北京逝世,享年92岁。
来源:孝感市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