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苑生(1836~1898) ,字敏立,号翰国,福旺乡人。从小机警、有智略,曾做过小买卖,后入学,成绩甚佳。同治九年(1870)中举人,由同知加升知府衔。历任营务、管理营部的文武事工作,干得很称职。
光绪十一年(1885)随广西提督冯子材克复谅山,表现出色,得同事推荐以补知府留在广西待用,后代理凌云
县事兼护泗城府事,时值凌云
县受水灾。他到职后,首先组织救灾工作,用木船把米粥运到灾区救济农民,当地群众对此十分感激。
光绪十三年(1887),他又代理镇安府(今德保县)工作。政绩显著,尤其平息盗贼扰乱和捐款倡建秀峰书院,颇受县民赞扬。此后,因他事受株连,被误降为补通判,办理乡团工作。但他仍乐意为民,力除时弊,他深得乡民拥戴。
光绪二十四年(1898)五月,博白天地会首领“龙骨木”纠集数千人围攻博白县城,知县吴国梁飞书告急,林苑生带乡团星夜驰援,冒险破围直入县城,翌日,击退围城者,斩杀数百。此后,他因劳累过度。咯血卧床不起,同年六月一日病故营中,终年62岁。广西抚使黄槐森、广东提督谭钟麟
奏闻奉旨从优议恤,恢复其原官并加增太仆寺卿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