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颐,字松龄,号鹤年,福建闽侯桐口乡渡坞村人,清光绪三十年(1904)十月生于贫苦农民家庭。
黄颐自小习农,好学勤奋,半耕半读完成中学课业,后出洋到北婆罗洲、沙涝越等地办学。民国18年(1929)回国,考取中山大学师范专修科,在校期间深受林植夫先生新民主主义思想影响。毕业后,曾在霞浦、福安、建瓯、南平、晋江等地中学任教。抗日战争爆发后,参加抗日救亡工作,任福建省抗敌会干事,福建、江西等地建设人员训练班主任、教育长等职。民国38年5月,参加福建省第三届县长检定考试及格,任省政府民政厅视察。6月初,被委任为周宁县县长。11日,他带随员8人到周宁上任。一路上目睹国民党李延年
残部过境时留下的满目疮痍、民不聊生的惨状。到任后,两次会见原霞浦中学学生吴怀珍、叶斌(吴、叶受游击队指派)的晋访,师生交谈默契,黄颐进一步认识形势,表示“愿意站在人-线上,为大众服务”,“游击队要怎么干都行”,并写信给闽东游击队领导陈帮兴,表示接受闽东游击队关于和平解放周宁的条件。同时在游击队协助下筹粮1200多担,送古田杉洋支援解放军,筹集粮草供解放军过境时支用。
黄颐于6月中旬,召开各乡镇长、县各机关、科室负责人,参议会议长、参议员、国民党书记长等参加的会议,宣告取消县城-令,不征粮派款,组织生产劝勤队下乡,慰抚农民安心耕种。又于6月21日,在蒲溪乡公所主持召开有吴怀珍、叶斌、李金元、何金声、魏朝胜等十余人参加的秘密会议,确定起义日期,上报闽东游击队,撤去顽固分子张云、严章凤的军事科长和自卫队长职务,派吴怀珍、李金元充任;吴怀珍负责军事指挥,叶斌负责行政事务,林常茂
、魏朝胜负责财粮交通,派人监视顽固分子的行动,专人控制要害部门,全县武器弹药集中到县城,部署周妥,于1949年6月28日下午五时正式宣告起义。
起义后,黄颐把集中县城的长短枪200多支,子弹2600余发及手榴弹等军用物资送宁德霍童兴贤村交给闽东游击队。领回游击队发给的长短枪30支,重新组织县自卫队一分队。后又领取步枪25支,子弹500发,充实武装力量,维持社会治安。
周宁和平解放后,黄颐遵照闽东游击队指示施行县政措施:解放军未接收之前,一切维持现状,裁减冗员减轻人民负担;重新组织县自卫队维持治安,遣散警察,警察局合并县政府办公,执行任务;不动库存物资,不任意开支消耗;各乡镇解除武装,照常办公;屠宰税照收,每头猪不超过1.5元。同时,组织人员清理积谷,用于支前和维持公教人员生活;提出“深明大义,共体时艰”,实行减薪,县长领月薪7%,公务员领2%;保护档案,清理财产、武器;控制邮电、交通,迎接共产党接管。印发《为政府宽大为怀,不咎既往,凡盗匪准予携械投诚自新》布告,通令盗匪停止活动,悔过自新。并亲往宁德向闽东游击队和解放军93师188团领导汇报请示,要求派员接管周宁。
黄颐遵照闽东游击队指示,于1949年9月1日召开县扩大会,成立周宁县人民民主政府,继任县长。次日,民主政府命令“国民党县党部、县参议会、乡镇民代表会,停止一切活动,经管各项造册移交政府”;发出“各乡镇公所职员应洗涤过去恶习,振作精神,努力工作”的训令;限各乡镇十日内涂沫反动标语,刷写新标语等措施。
1949年9月中旬,地委在赛歧召开县长会议,黄颐汇报了周宁和平解放情况,受到福安地委书记、专员、福安军分区司令员的接见慰勉。10月初,地委派刘清
源为周宁行政办事处主任,黄颐一路引导,安全到达。在移接交中,积极主动,密切配合,使移接工作得以顺利进行。
1949年11月,黄颐调离周宁。1950年2月,进“革大”学习。结业后,派省商业厅任秘书科副科长。1953年4月,调到福州贮木场秘书科工作,1974年病逝,年71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