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江,女,汉族,1958年1月生,云南省昆明市人。1976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3年12月参加工作,大学学历。1973年12月至1976年1月为云南省会泽县待补公社知青。1976年1月至1978年2月在云南省会泽县铅锌矿一车间工作。1978年2月至1982年2月在昆明工学院冶金系炼钢专业学习。1982年2月至1983年2月在湖南中南工业大学进修。1983年2月至1986年1月任昆明工学院团委干事、副书记。1986年1月至1990年7月任昆明工学院团委书记。1990年7月至1996年4月任共青团云南省委副书记(其间:1993年9月至1994年1月在中共中央党校干部进修班学习)。1996年4月至1999年10月任共青团云南省委书记(其间:1993年9月至1997年7月参加昆明理工大学经济管理研究生班学习)。1999年10月至2000年2月任中共云南省玉溪市委副书记、玉溪市副市长。2000年2月至2001年2月任中共云南省玉溪市委副书记、玉溪市市长。2001年2月至2003年2月任中共云南省玉溪市委书记。2003年2月至2008年1月任中共云南省委常委、省委组织部部长。2008年1月至3月任中共云南省委常委、云南省副省长、省委组织部部长、省政府党组成员。2008年3月至2012年5月任中共云南省委常委、云南省副省长、省政府党组成员。2012年5月至2016年12月任中共云南省委常委、云南省常务副省长、省政府党组副书记,云南行政学院院长。2016年12月至2017年1月云南省政府常务副省长、党组副书记,云南行政学院院长。2017年1月至2017年3月云南省常务副省长,省政协副主席、党组书记。2017年3月至2018年1月云南省政协副主席、党组书记。2018年1月云南省政协主席、党组书记。是中共十八大代表,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中共云南省第七届、八届、九届委员会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