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绶松(1912~1969),男,中国新文学史专家。原名寿嵩,笔名刘濑流、宋漱流。湖北省洪湖市(由湖北省荆州市代管)人。1935年入清华大学,1938年毕业于西南联合大学。毕业后,任教于重庆南开中学、西北工学院(今西北工业大学)。1949年后,任国立湖北师范学院、兰州大学教授。其最有代表性的著作是《中国新文学史初稿》,1956年由作家出版社出版。
1952年任武汉大学中文系副教授、教授,主讲中国文学史,1955年出版《文艺散论》(长江文艺出版社出版)。曾于武汉大学讲授毛泽东诗词,深受学生欢迎,并撰有《崇高的理想,豪迈的词篇——读毛主席<昆仑>》(《文学知识》1958年第3期)、《读毛主席<娄山关>》词(《文学知识》1959年第8期)、《读<毛主席诗词>》(《武汉大学学报》1959年第10期)等文章。1956年加入中国共产党以及中国作家协会,任武汉大学中文系中国现代文学教研室主任,出版《中国新文学史》(初稿),被定为高等院校教材。1958年出版论文集《京郊集》。1961年赴北京担任《中国现代文学史》编委、副主编。次年当选为中国作协武汉分会副主席。还曾任《长江文艺》副主编,武汉市文联常委、文学部部长,湖北省哲学社会科 合会主席团委员。“文革”中遭到残酷破孩,1969年3月16日与其妻张继
芳一起自缢,含冤辞世。
个人作品
《中国新文学史初稿》是高教部委托出版的高校现代文学史教材。在绪论里,他阐发了研究现代文学的三大任务和目的:第一,叙述“五四”以来先驱者使用文艺武器与统治阶级进行不屈不挠的斗争的实况;第二,把各个历史时期的战斗史实和经验加以正确的叙述和总结;第三,全面深入地考察和研究各个历史时期的重要作家和作品。
不过,在当时政治文化的主导下,他强调说:“必须在新文学史的研究工作中,划清敌、我,分别主、从。”在这样的文学史框架中,朱自清、戴望舒等作家,必然要作出低调的处理。然而,到1958年,留给这位现代文学学科奠基者的只有“检讨”。他在《〈中国新文学史稿〉的自我批判》中说:“我错误地肯定了许多 的作品,把毒草当作香花,起了很坏的影响。胡风分子的作品,我大都是加以肯定的,还特别立了一节谈《七月诗丛》,究竟我肯定这些作品的什么东西呢?翻开我的书,不外是“情感丰富”之类的词句,而脱离了作品的思想内容和政治倾向,……我还肯定过丁玲的 作品《在医院中》和《我在霞村的时候》,冯雪峰的《灵山歌》和《乡风与市风》等杂文集;对这些毒草的内容我毫无批判,而是当作香花来肯定了,这除了说明我的立场和思想感情上有和他们共同的地方以外,是很难用其他原因解释的。”
即使如此检讨,他还是难逃文革厄运。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前后,平反冤假错案的工作开始展开。时任湖北省文联主席、省作协主席的骆文同志首先提出为刘绶松平反昭雪。开始,遇到的阻力很大,经过一番斗争,做了大量细致的工作,深入调查,认真审阅调查报告,亲自起草平反文件。终于,得到了武汉大学党委的同意和支持以及家属的配合,在武大体育馆召开了“刘绶松平反昭雪大会”。1979年,人民文学出版社重版了《中国新文学史初稿》。1982年,上海文艺出版社出版了《刘绶松文学论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