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圻,字元翰,诸翟人(旧属青浦县)。明嘉靖四十四年(1565年)进士,任清江、万安县知县,升任御史。以敢于直言,与当时宰相张居正
等意见相左,出为福建佥事。又以事降为邛州判官,不久任知县、知州。后官陕西布政司参议。辞职回乡后,筑室吴淞江畔,并辟地种梅花万株,称之为“梅花原”,以著述为事。年过八十,仍点灯帐中,彻夜写作。主纂万历刊《青浦县志》,为青浦第一部县志。著作有:《续文献通考》、《谥法通考》、《两浙盐法志》、《云间海防志》、《吴淞江议》、《东吴水利考》、《三才图会》、《稗史汇编》等书。81岁病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