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新觉罗氏名人堂(8)
141、爱新觉罗·阿拜
  晋赠镇国勤敏公爱新觉罗·阿拜(1585年-1648年),满清远支宗室。清太祖高皇帝爱新觉罗·努尔哈赤第三子。明万历十三年乙酉八月十五日丑时生,庶妃兆佳氏,喇克达之女出。 天命十年(1626年),和塔拜、巴布泰一起讨伐东海女真北路的呼尔哈部,俘千五百户,还,太祖出城迎劳,授牛录章京。 天聪八年四月,授三等副将,后称三等男。崇德三年七月,任吏部承政。崇德四年(1639年),封三等镇国将军。崇德六年(1
[] (15851648)
142、寿禧和硕公主
  寿禧和硕公主(1841年—1866年),道光帝第八女,道光二十一年十二月二十六生,母彤贵妃舒穆禄氏。咸丰五年十一月封为寿禧和硕公主,指配扎拉丰阿。同治二年十月下嫁,五年八月初二卒,年二十六。额驸额驸扎拉丰阿(?一1898),萨克达氏。父熙拉布,官至副都统。扎拉丰阿初名瑞林,指婚后赐改今名,字鹤汀。初充御前侍卫,同治十二年(1873)正月授汉军副都统、荐官至护军统领。光绪十四年(1888)十一月累迁
[] (18411866)
143、爱新觉罗·绵懿
  爱新觉罗·绵懿(1771-1809),乾隆三十六年辛卯九月二十四日寅时生,成亲王永瑆子,母为嫡福晋富察氏,大学士、忠勇公傅恒之女。继父爱新觉罗·永璋,清高宗乾隆帝第三子,雍正十三年(1735年)五月廿五日生,母为弘历侧福晋即后来的纯惠皇贵妃苏氏。初封循郡王。后母子二人均逝于乾隆二十五年(1760年),永璋只有一子,生于乾隆二十年十二月,母庶妃完颜氏。二十一年正月夭亡。故以成亲王永瑆与其嫡妃富察氏(
[] (17711809)
144、安成公主
  安成公主(1384——1443),明成祖朱棣第三女,母亲是徐皇后,徐达的女儿,好读书,知礼仪。朱棣即位后,于洪武三十五年(建文四年)十一月封为安成公主,十二月下嫁西宁侯宋晟之子宋琥。宣德初年加号为安成长公主,正统初年加号为安成大长公主。公主去逝于正统八年(1443年)
[] (13841443)
145、爱新觉罗·良弼
  良弼(1877年--1912年),清末大臣、宗社党首领。晚清满洲镶黄旗人。爱新觉罗氏。字赉巨。曾留学日本,入士官 学校 步兵科。毕业回国后,入练兵处,旋充陆军部军学司监督副使升司长。禁卫军成立,任第一协统领兼镶白旗都统。以知兵自诩,他参与清廷改年制,练新军,立军学,尤注意延揽军事人才,与铁良等被称为清季干将。在1911年(宣统三年)10月“武昌起义”后,坚决主张镇压,反对起用袁世凯。12月调任军谘
清末大臣、宗社党首领(18771912)
146、爱新觉罗·弘升
  爱新觉罗·弘升(1696年—1754年),是恒亲王允祺第一个儿子,生于康熙三十五年(1696年)四月,生母为侧福晋刘佳氏。康熙五十九年(1720年)十二月封为世子,照贝子品级。雍正年间曾管理上驷院、镶白旗事务,雍正四年(1726年)五月因办理旗务时“并不实力效力”,被革去世子,交付其父允祺,“在家严加训诲”。乾隆帝继位后,重新启用弘升,授予正黄旗满洲都统,兼管火器营事务。乾隆四年(1739年)弘晳
[] (16961754)
147、爱新觉罗·弘普
  爱新觉罗·弘普(1713年—1743年),康熙皇帝孙,庄恪亲王爱新觉罗·允禄第二子。康熙五十二年(1713年)癸巳六月十九日申时生,母是侧福晋李氏,杨达色之女。因其长兄出生之日即夭折,弘普实际上是允禄的长子。乾隆元年(1736年)二月封贝子,乾隆二年(1737年)二月掌管銮仪卫事,乾隆三年(1738年)八月任镶蓝旗满洲都统,乾隆四年(1739年)十月弘普虽因弘晳案牵连,革去贝子,解銮仪卫任,但当月
[] ,满族(17131743)
148、爱新觉罗·如松
  第六代:睿亲王爱新觉罗·如松如松,功宜布第三子。乾隆二年二月十六日生。乾隆十一年六月袭辅国公;二十年赏散秩大臣职衔、乾清门行走;二十二年正月署理正白旗领侍卫内大臣、宗人府右宗人,二月授兵部侍郎;二十四年九月署理兵部尚书,十二月授正黄旗领侍卫内大臣;二十五年十月授绥远城将军;二十六年调补西安将军。乾隆二十七年(1762),信悫郡王德昭卒,清高宗让如松袭信郡王,并追封其诸先祖为信郡王。而后授予宗人府右
[] (17371770)
149、爱新觉罗·奕湘
  爱新觉罗·奕湘,字楚江,满洲正蓝旗人,爱新觉罗氏,清朝宗室。道光、咸丰时期,任职。道光十三年袭镇国公。同治十一年加贝子衔。左侍郎,迁都察院左都御史三年调任理潘院尚书。五年任乌里雅苏台将军。六年因病开缺。道光二十年(1840)由满洲副都统升荆州将军。后历任广州将军、盛京将军和杭州将军。咸丰元年(1851)奉召入京,授礼部,曾任礼部尚书。光绪七年卒,谥恪慎。个人作品因个人爱好,故工写生,作品有:《八旗
[]
150、爱新觉罗·祥厚
  祥厚(?-1853)清朝将领。爱新觉罗氏。满洲镶红旗人。由四品宗室袭骑都尉世职授銮仪卫整仪尉。曾任镶红旗蒙古副都统及山海关、熊岳、金州副都统。1840年英国侵略军来犯奉天复州(今辽平复县)洋面时,和盛京将军耆英带兵驻防海口,有所戒备。1848年升为江宁将军。1853年太平天国军队自武昌沿东下时,又被任命为钦差大臣兼署两江总督。是年3月19日太平军猛攻南京城,率全城文武官兵守城顽抗,次日太平军分别从
[] 满洲镶红旗(?~1853)
151、爱新觉罗·溥煦
  爱新觉罗·溥煦(1828—1907),清朝宗室。爱新觉罗·绵德曾孙,爱新觉罗·载铭第五子,奉诏为爱新觉罗·载铨嗣子。咸丰四年(1854年)封辅国将军,寻袭定郡王,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薨,谥曰慎。生平道光八年生于南府(即西单石虎胡同贝子宅),为载铭第五子。咸丰四年(1854年)九月定亲王载铨病祚,咸丰帝下诏“以绵德曾孙溥煦为后”,过继给载铨嗣子,住进北府(即缸瓦市定王府)。是月载铨薨,袭郡王。
[] (18281907)
152、爱新觉罗·胤祁
  爱新觉罗·胤祁,清圣祖皇帝康熙第二十三子。胤祁生於康熙五十二年十一月二十八日,其生母石氏,雍正封“皇考贵人”。雍正八年二月十八日被封镇国公。乾隆五十年七月二十七日,病故。諡曰“诚”,享年七十三岁。皇二十三子郡王衔诚贝勒胤祁,其初行次为第三十三,号东山,康熙五十二年癸已十一月二十八日卯时生,庶妃石氏即静嫔出。雍正八年二月,封镇国公。十三年十月,晋贝勒,以事降贝子。乾隆四十二年二月,再以事降镇国公。四
[] 康熙第二十三子
153、爱新觉罗·弘昌
  怡亲王允祥第一子,康熙四十五年(1706年)丙戌十一月十六日子时生,母为侧福晋瓜尔佳氏,郎中阿哈占之女。雍正元年(1723年)四月封为贝子。乾隆帝称弘昌“秉性愚蠢,向来不知率教,伊父怡亲王奏请圈禁在家”,允祥死后才被雍正帝释放,乾隆帝继位后晋封贝勒。乾隆四年(1739年)十月被革去贝勒,乾隆三十六年(1771年)辛卯四月二十一日戌时卒,年六十六岁。他是被卷入弘晳逆案的4位同辈参与者中,惟一一位身后
[] ,满族(17061771)
154、固伦端庄长公主
  称东果公主,又称东果格格,封固-主,谥固伦端庄长公主。生母为清太祖元妃佟佳氏哈哈纳札青。明万历六年(1578)二月二十二日生。不仅是长女,而且是努尔哈赤诸子女中之最长者。长子褚英与次子代善是她的同母弟弟。明万历十六年(1588)嫁董鄂氏(亦称栋鄂、东果)何和礼,时年十一。因此称东果公主或东果格格。顺治九年(1652)七月卒,年七十五,葬于辽宁省灯塔市西大窑镇公安堡村东红宝石山南坡。康熙五十五年(1
155、爱新觉罗·胤祕
  圣祖仁皇帝皇二十四子諴恪亲王胤秘 皇二十四子諴恪亲王胤秘,其初行次为第三十五,康熙五十五年丙申五月十六日已时生,庶妃陈氏即穆嫔出。雍正十一年二月,封諴亲王。乾隆三十八年癸巳十月二十日卯刻卒,年五十有八,谥恪。有诗见《熙朝雅颂集》。子四人女七人。 嫡福晋乌雅氏,内大臣兼尚书海芳之女;侧福晋钮祜禄氏,保平之女;侧福晋殷氏,殷大成之女;庶福晋陈氏,陈有贤之女;妾王氏,王连之女。
[] 康熙第二十四子
156、爱新觉罗·韬塞
  爱新觉罗·韬塞(1639年02月08日—1695年02月9日),清太宗皇太极第十子。初封三等镇国将军。康熙八年(公元1669年)晋辅国公。康熙三十四年(公元1695年)二月初九卒。乾隆元年(公元1736年)授韬塞子谕德奉恩将军,世袭。
[] (16391695)
157、爱新觉罗·洛博会
  爱新觉罗·洛博会,清太宗爱新觉罗·皇太极第三子,生母为元妃钮祜禄氏。万历三十九年生;四十五年殇。
[]
158、爱新觉罗·洛格
  全名爱新觉罗·洛格。清太宗爱新觉罗·皇太极第二子。洛格生于明朝万历三十九年(1611年),生母是乌拉那拉继妃(博克铎贝勒之女)。他活了11岁。后金天命六年(1621年)十月,洛格病死,无谥号。
[] ,满族(1611~?)
159、爱新觉罗·昭梿
  【爱新觉罗·昭梿】字汲修,自号汲修主人,另说号檀樽主人;满清贵族;生于清高宗乾隆四十一年(公元1776年),卒于清宣宗道光十三年(公元1833年);努尔哈赤次子礼亲王代善的第六世孙,父名永恩,原封康亲王;爱好文史,精通满洲民俗和清朝典章制度,与魏源、龚自珍、纪昀、袁枚等名士有往来;嘉庆二十年因虐下获罪,革除王爵,圈禁三年;半年后释放,但未复其爵;道光时病故,其文稿大多散失,后由端方搜集整理,有《啸
[] (17761833)
160、爱新觉罗·弘晖
  爱新觉罗·弘晖(1697年4月17日-1704年8月17日),清朝雍正帝长子。弘晖生于康熙三十六年(1697年)三月廿六(4月17日),生母是孝敬宪皇后乌拉那拉氏。他是雍正的嫡长子。弘晖只活了8岁,康熙四十三年(1704年)六月初六(8月17日),弘晖病死,雍正十三年十一月,乾隆帝追封大哥为亲王,谥号端。
[] (169717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