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高升(1901—1952)山西省黎城县曹庄人。1948年调入温县,先后任司法科副科长、科长,法院院长。王利用职权先后奸污女诉讼人及在押女犯38人,并私放0,-受贿物品31种,因受贿错判案件21起。中央调查团奉周恩来总理指示来温审理此案,经最高民法院判处死刑。1952年7月8日,王被人民政府 决。《人民日报》详尽报道了这一事件,震动了全国司法界。
下一名人:芦俊庭王姓名人堂
- 王明坤 (1911~1988) 中国人民解放军少将 四川省巴中市恩阳区人
- 王凯传 (1935~2010) 天津市人
- 王玉雯
- 王介之 (1606~1686) 湖南省衡阳市衡阳县人
- 王成平 四川省资阳市安岳县人
- 王元 (1918~1949) 江苏省镇江人
- 王林 (1926~2007) 河北省保定市易县人
- 王奇寅 江苏省人
- 王向力 蒙古族 吉林省长春人
- 王殿文 (1924~1997) 河北省沧州市献县人
- 王道求
- 王孔璋 (1897~1947) 甘肃省兰州皋兰县人
- 王伯群 (1885~1944) 李鸿祥 贵州省黔西南州兴义市人
- 王纯熙 (1873~1948) 陕西省咸阳长武县人
- 王珞丹 北京电影学院 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元宝山区人
- 王刚 河北省沧州市黄骅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