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黼平

[][公元1771年-1833年,嘉应五大诗人,梅诗三家]

   李黼平(1771—1833年),字绣子,又字贞甫,梅城东郊人。14岁作《桐花凤传奇》,为嘉应州知州戴求仁及社会名流所赏识。19岁以诗赋补弟子员。清嘉庆三年中举。十年中进士,入翰林。后告假南归,先后主讲广州粤华书院、东莞宝安书院。馆散后,由翰林院庶常改任江苏昭文知县。公余之暇,手不释卷,故民间称之为“李十五节生”。他治汉学,工考证,精通乐律音韵,诗歌造诣甚深。
  李黼平在昭文县令任内,为政宽和、廉洁。后以改革漕运陋规,因属吏亏捐国库钱财,为奸吏诬告,遭判入狱7年。回广东后,两广总督阮元重李氏文才,聘请他到广州“学海堂”授课。他悉心培植学子,十年如一日,因材施教,门下登科第者颇多。他毕生志行诚朴,治学严谨,著作甚丰。计有《易刊误》2卷、《花庵集》8卷、《毛诗细义》24卷、《读杜韩笔记》2卷、《小学樗言》2卷、《说文群经古字考》2卷及《吴门集》、《南归集》等。
  李黼平的诗雄浑典李,又婉约深沉,别有风骨。《南园诗社行》这篇七古,以激越的情怀,尽情讴歌南园诗社诸雅士,形成岭南诗派的雄直磅礴气概。他尤精乐理,清史《儒林传》称其年十四即精通乐谱。所著《毛诗细义》24卷,阮大傅把它列入皇清经解。后人评说“绣子先生诗,不特粤中之冠,且有清二百余年风雅主之称也”,阮元以“文星”待之。李黼平与宋湘黄香铁、黄遵宪丘逢甲,并称为嘉应五大诗人,其生平收入《中国历史名人录》。清道光十三年(1833年)病逝,终年63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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