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义琰(?-688年),唐魏州昌乐(今南乐县)人,鳞德中为白水令,有能名,拜司刑员外郎,上元中累迁门下三品,反对武则天干政。虽位及宰相,不营私第,致仕归农。
李义琰,魏州昌乐人,其先出陇西望姓。及进士第,补太原尉。 李绩为都督,僚吏惮其威,义琰独敢廷辨曲直,绩甚礼之。徙白水令,有能名,擢司刑员外郎。 义琰姿体魁秀,博学,有智识。 累迁中书侍郎。 上元中,进同中书门下三品,兼太子右庶子。高宗欲使武后摄国政,义琰与郝处俊固争,事得寝。章怀太子之废,尽赦宫臣罪,庶子薛元超等皆蹈舞,义琰独引咎涕泣,搢绅义之。 帝每顾问,必鲠切不回。 宅无正寝,弟义琎为市堂材送之。 义琰曰:“以吾为国相,且自愧,尚营美宇,是速吾祸,岂爱我者邪?”义璡曰:“凡仕为丞尉,且崇第舍,兄位高,安可逼下哉?”答曰:“不然。事难全遂,物不两兴。既处贵仕,又广居宇,非有令德,必受其殃。”卒不许。后其木久腐,乃弃之。
义琰改葬其先,使舅家移茔而兆其所。帝闻,怒曰:“是人不可使秉政。”义琰惧,以疾乞骸骨,迁银青光禄大夫,听致仕,乃归田里。公卿以下悉祖饯通化门外,时人比汉疏广。垂拱初,起为怀州刺史,自以失武后意,辞不拜,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