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公元772年-842年,中国古代十大知音,唐朝诗人]
刘禹锡(772年—842年),字梦得,河南洛阳人,是唐中叶的思想家、哲学家、优秀的散文家和杰出诗人。
刘禹锡因父亲刘绪曾在江南为官而出生在嘉兴(今属浙江),并在那里度过了青少年时期。他自小开始学习儒家经典和吟诗作赋。贞元六年(790年),他游学长安,在士林中获得很高声誉。九年(793年),他与柳宗元同榜中进士,又登博学宏词科。十一年(795年),中吏部取士科,授太子校书之职。两年后调补京兆府渭南县主簿。不久擢升监察御史。永贞元年(805年),顺宗继位,重用王叔文、王伾等人,希图刷新政治,改革弊政。王叔文又重用名重一时的刘禹锡、柳宗元等人,形成革新集团。但改革很快挫败,王叔文被赐死,刘禹锡等8人被贬为偏远州刺史,接着再贬为偏远州司马。刘禹锡从此开始了长达20余年的贬谪生涯。他先是被贬朗州(今贵州遵义西)司马长达10年。其间创作了大量的诗文,表达对当权者的不满和自己不甘沉沦的雄心,还写了多篇哲学论文,最重要的当属《天论》3篇。元和九年(814年),刘禹锡奉诏回京。因《元和十年自朗州召至京戏赠看花诸君子》一诗“语涉讥刺,执政不悦”,刘禹锡再次被贬为更远的播州刺史,后易为连州(今广东连县)刺史。元和十四年(819年)因母丧去职守孝。穆宗长庆元年(821年),他被任为夔州(今重庆奉节)刺史。长庆四年(824年)调任和州(今安徽和州)刺史。敬宗宝历二年(826年),刘禹锡奉调回洛阳,任职于东都尚书省。大和二年(828年),他回长安任集贤殿学士、礼部郎中,后又出任苏州刺史、汝州刺史、同州刺史。开成三年(838年),因患足疾等故而改任太子宾客,分司东都。一年后,加检校礼部尚书。武宗会昌二年(842年)七月,刘禹锡病卒于洛阳,终年71岁。
在哲学上,刘禹锡是著名的朴素唯物主义者,主张无神论。在文学上,他的文章可与韩愈媲美,诗歌与白居易齐名。白居易在《刘白唱和集解》中称赞说:“刘梦得诗豪者也,其锋森森,少敢当者。”可见刘禹锡深为白居易所敬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