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天馥(1637~1699),字湘北,号容斋,清合肥人。他少年聪颖,7岁能诗,称为神童。清顺治十四年(1657年)中举,次年中进士,入选翰林院庶吉士(学生)。入馆后,遍览经史百家,被授予检讨(国史次编修)。1688年丁父忧,服丧3年后仍任检讨。康熙十一年(1672年)升任国子监司业,掌儒学训导之政,迎生母瞿太夫人于住所赡养。不久,担任经筵讲官,为皇帝讲解经传史鉴,并敢于将自己的见解直言不讳地向皇帝讲述,很受康熙帝器重,被提升为内阁学士。康熙十九年(1680年)夏大旱,他受命偕大学士明珠等会同三法司详审狱中囚犯,全部减等发落,升任户部左侍郞,后调任吏部左侍郎。他以激浊扬清为己任,严辞拒绝携礼拜谒者:“我一日在部,就不允许这种事情存在。”5年来,一无所私,官场贿赂之风也有所收敛。致使康熙帝“器公益深矣”,被提升为吏部尚书。
康熙二十七年(1688年)李天馥任工部尚书。有一次康熙帝召见河道总督靳辅、直隶巡抚于成龙
,当面询问河工事宜。二人各执一词,靳辅建议在江苏高家堰修重堤截水,于成龙
主张修治下河、疏浚海口为急。李天馥奉命与九卿详议后,建议开下河、疏海口,高家堰重堤宜停建。康熙帝采纳李天馥建议。同年5月,李天馥调任刑部尚书,再转任兵部尚书。因政绩卓著,被封为武英殿大学士,为文坛一代宗师。康熙称赞他:“李天馥老成清慎,学行俱佳,朕知其能得政体、培国脉。”
康熙三十二年(1693年)李天馥生母瞿太夫人逝世(1993年在其墓地出土两块墓志铭,其中一块有“皇亲诰封一品夫人李母瞿太君墓铭”,篆书阴刻文字)。康熙帝御书“贞松”二字赐之,并说:“李天馥侍朕三十年,未尝有失。三年易过,此官不必补人。”三十四年(1695年)服丧完仍被召还入阁视事。李天馥性情至孝。其母丧,扶母柩归,将母灵枢送回原籍地今长丰县岗集镇桃山村安葬,他搭茅庐于墓侧,亲植松树、楸树等,晨昏礼谒,泪沾墓门。传说有一对白燕栖于墓旁的房子上,人们认为是被李天馥的孝行所感动,遂把李天馥守丧的房子称为“白燕庐”(即现在的“孝子墩”,2004年11月,被安徽省人民0列为重点文物保护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