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兰,字汀倩,号西园。生于康熙三十年(1691),卒于雍正十三年(1735)。乐亭县乐亭镇西街南后巷人。幼时家境清贫,七岁丧母,十五岁丧父, 由继母教养成人。李兰生性聪异过人,“五岁通句读,六岁能举忠孝二字解说大义,娓娓动人”。启蒙学业,承乐亭城关秀才出身的肖老先生执教。在塾,因李兰才 华横溢,深受肖老先生器重。肖老先生惟恐教授此子误其学业,遂出面斡旋,转拜康熙二十九年乡荐举人出身的吴班为业师。
李兰慕名随塾受业,长达十余年,学业大进。期间,吴班因惜其才,坚请肖老先生出面撮合,将其次女匹配李兰为妻。
李兰二十一岁补为弟子员,康熙五十六年(1717)参加顺天府科考,得中举人第一名。第二年,李兰得中进士,选庶常,授翰林院检讨(掌修国史官),不久擢升为日讲起居注官,继被提升为户部给事中(亦称给谏,执掌纠正与规谏)。
李兰荣膺恩崇,钦命江南主试,阅卷癸卯、甲辰两科。主考期间,秉公取士,唯才是举,不徇私情,因此该两科所取之士皆为高才俊秀。
雍正三年(1725年)四月,简授李兰江右督粮道。到任后,清查利弊,革陈布新,政绩显赫。尤以对槽运什军章程的改革,收到了利国利民深孚众望的显著效益。
雍正五年(1727年)七月,李兰秉任湖南按察使。到任后精勤政务,辛劳不辞,谳狱必亲临审理,再三核实,得其实情,始才定案;遇冤狱,立即平反,常是废寝忘食、通宵达旦。李兰到湖南后经八个月的审理,基本肃清了民间的刑宪案件,当地庶绅敬畏如神。
戊申(1728年)三月,李兰升任江西布政使,时秋歉收,民生惟艰。李兰申请朝廷发放平粜粮三万石,减价售出,以减轻灾民饥苦。第二年夏季,大邑等县 沥涝成灾,他亲往督赈,冒着炎夏酷暑,徒步涉水,走遍村墟,查看灾情,安置灾民住房,激励当地农民生产自救,急请朝廷拨款修复水毁工程。
戊申(1728年)八月,李兰奉命署理江西巡抚印务,壬子(1732年)四月补江西按察使,寻升安徽布政使。任安徽布政使期间,以江南为人文辐辏之地,亲率署下振兴文教,宣扬圣化,移风易俗,致使民风得以祛邪改善。
在江南,李兰所筑惠民工程,诸如蓼花池水口清淤、严家闸旧坝维修、南丰两邑圩堤修复,南地黎庶有口皆赞。再如定议开挖之朱家山河,吴人至今仍受其益。
因政绩卓著,雍正皇帝颁旨宣称李兰为“十连班峻,藩宣先守土之臣;九牧任专,方岳表莅官之范。”
李兰一生酷爱藏书著述。常派人到外地购买图书,藏置瞻园别室,每日必吟诵。著述经年多流失,从现存载于邑人史梦兰所撰《乐亭四书文钞集》中所收之《举贤才所知》、《君子无众寡》、《所恶于下》、《温故而知新》等篇可见李兰文墨风采之一斑。
李氏一族几代人为官,仕途多坎坷。李兰曾因“不合于世被劾归”;雍正继位后,李兰仕途惟艰,直至乾隆登基宣李兰进京接受荫封,时朝中0佞之辈从中作 梗,致使李兰恢颓绝望,自裁身亡。其子掖垣因平乱延期被罢官回乡长达十年之久。其孙广滋“嘉庆末年,皇上东巡,广滋奏言忤旨”,被贬发配新疆。鉴于先人仕 途险恶,荣辱升沉无常,李兰子孙鲜以为宦,在乡读书著述、教书育人者不乏其人。后人赞誉李氏家族对于乐亭的文化教育事业做出了一定贡献。李姓名人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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