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学健(1693-1748),字勿逸,号力堂,生于一六九三年(康熙三十二年)三月初八,江西省新建县厚田乡社林村人,一七二三年(雍正元年)以易经中式第一名中举人和殿试二甲第六名中进士,正二品。历任福建巡抚、闽浙总督、江南河道总督等职,兼刑部左侍郎、兵部右侍郎、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太子少保,兼管七省漕运总督印务。
人物生平周学健书法作品周学健书法作品一七二三年,任翰林院庶吉士。
一七二五年,任翰林院编修、《一统志》纂修。
一七三二年,任顺天府(今北京)乡试同考官。
一七三三年,任会试同考官。
一七三五年,任四川乡试副考官、福建学政、翰林院侍讲、右庶子。
一七三九年,任三礼馆纂修、翰林院侍读学士。
一七四零年,任三礼馆副总裁、内阁学士、詹事府少詹事、日讲起居注官。
一七四一年,任《明史纲目》副总裁、刑部右侍郎、户部右侍郎、礼部右侍郎。一七四一年七月,前往山东查办御史玛升参私票盐价一案;一七四二年三月,前往上下江会同督、抚查办灾赈、水利事务。
一七四三年四月(乾隆八年),任福建巡抚,兼刑部左侍郎、兵部右侍郎、都察院右副都御史。
一七四四年,任浙闽总督、福建巡抚,兼刑部左侍郎、兵部右侍郎、都察院右副都御史。
一七四六年,任浙闽总督、福建巡抚,兼刑部左侍郎、兵部右侍郎、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太子少保。
一七四七年九月初七,任江南河道总督,兼刑部左侍郎、兵部右侍郎、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太子少保,兼管七省漕运总督印务。
一七四八年闰七月,孝贤皇后丧中剃发,被罢官、抄家。之后又被发现贪赃罪证,最终被乾隆帝赐死。时年55岁。
著作著有:《治河方略》、《力堂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