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选民(1916-1945),又名郑盾、郑公盾,出生于新丰县黄磜镇雪垌村的一个贫苦家庭。因家庭经济困难,读书靠亲属及公尝的资助,1938年夏,毕业于新丰县立初级中学附设高等小学。
郑选民青年时代,正是日军大肆进犯中国,中华民族处于灾难沉重的年代。他耳濡目染国土沦亡,人民遭殃,立志投奔革命。抗战初期,受党的教育和影响,经常阅读抗日救国书报,参加共产党领导的抗日救亡先锋队。大力协助进步青年梁泗源在梁坝犁头围创办抗战学校,组建抗日纸马宣传队。1939年5月,经赵准生介绍,在锡场加入中国共产党。入党后,在马头军屯修睦小学以教书为掩护,积极开展党的工作,先后发展了龙景山、郑大东等人入党。10月,中共新丰县第一个党支部在马头军屯村河边榕树下成立。郑选民任宣传委员。在党的领导下,他积极开展抗日救亡宣传工作,筹集了一笔经费,到东江抗日先锋队创办的“东江书店”,购进《论持久战》、《社会发展史》、《政治经济学》、《大众哲学》等一批进步书籍。成立读书会,组织党员和进步青年学习。
1940年5月,为了扩大抗日宣传,他带头创办了《抗声报》。用《抗声报》为宣传阵地,宣传抗战,宣传民族统一战线政策,深受人民群众欢迎,成为马头青年喜阅的刊物。该报惊动了国民党新丰县党部书记长罗裔树,亲自到马头,诬蔑《抗声报》是宣传赤色恐怖,企图禁止出版和发行。郑选民据理力争,质问罗“宣传抗日何罪之有”?驳得罗理屈词穷。经过这次斗争,《抗声报》不但没有停刊,反而扩大版面,增加发行量。
罗裔树没有达到封报的目的,便改变手法,对郑选民说:“你才华出众,若能放弃你现在的工作,我罗某决不亏待你。”然而,郑不为利禄所动,对罗说:“过奖了,多谢你的器重,现在国难当头,抗击日寇,拯救中华,你我都应责无旁贷。”罗顿口无言,只好灰溜溜地走了。
1940年11月,郑选民参加梅坑“醒民剧社”到沙田演出,利用演出机会,积极宣传抗日,出墙报、贴漫画,大力宣传八路军百团大战,深受群众欢迎,民众抗日热情日益高涨。
1941年2月,中共新丰县工委书记周惠敏被捕,新丰党组织活动一度进入艰难时期。个别党员面对困难,意志消沉。但郑选民坚信革命理想,经常勉励大家:“共产党人在困难面前绝不屈服,更不能走歪门邪道,要努力奋斗,力争创出新局面。”4月,梁泗源、邵良础在他的教育培养下,先后加入中国共产党。8月,郑选民受命到沙田中心小学任教,与龙景山组建沙田党支部,郑任党支部书记。执教期间,他组织“学生读书会”,对学生灌输抗日救国思想,发动学生订阅进步书刊杂志,讲抗日英雄故事,教唱《黄河大合唱》等抗日歌曲。不久郑选民奉命撤出西区。同月,中共新丰县工作委员会成立,郑选民任县工委委员、宣传部长。
1942年2月,郑选民受后东特委委派,到五华皇华中学任童子军教练。该校是后东特委创办的学校,很多党员在这里以教师身份作掩护,从事革命工作,学校的负责人大多数由共产党人担任。“粤北事件”发生后,郑离校。1943年2月,到翁源县南浦中学教书。4月,新丰党组织遭到了严重破坏,党员身份暴露,后东特委副特派员饶璜湘获悉后,即以“母病危速回”,通知郑选民火速转移。不久,党组织派他前往东纵前线。1944年5月,任东江纵队《前进报》副刊。
1945年7月中旬,郑选民和龙景山接到东江纵队命令,回到北江支队部。17日,郑选民奉命前往新丰县回龙开展武装斗争,途经英德青塘时,不幸被国民党军便衣队逮捕,关押在韶关监狱。面对敌人严刑拷打和折磨,宁死不屈。敌人无计可施,最后把他杀害于狱中。时年29岁。
建国后,中共新丰县委、县人民政府将新丰县第一中学改名为“选民中学”。
来源:新丰县史志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