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羾(1364—1436),字云翰,山西夏县人,后徙河南祥符县。明朝人,官至兵部尚书。
赵羾尚在襁褓之时,随其母避祸于山林中,遇到猛虎,母亲慌乱之中将其放在地上,老虎视其良久,转身而去。长大之后,相貌英武,敏思多才,擅于诗文。洪武中,由乡举入太学,授兵部职方司主事。将天下应当屯兵扼守的要塞和适宜屯田之所绘图呈报皇帝。太祖皇帝以其有才,迁兵部员外郎。建文初,迁浙江参政,出谋划策捕海寇有功。
永乐二年,出使交阯。擢升为刑部侍郎,后改工部侍郎,再改礼部侍郎。永乐五年,进尚书,在华盖殿赐宴,请将膳食撤去,带回家中供养母亲。
永乐九年秋,朝鲜使臣将要归国,按照明朝惯例,通常有赏赐。但赵羾并未将赐予赏赐之事向皇帝奏明奏,明成祖怒斥他:“这样做不是让朕失去朝鲜人心吗?”将他下狱。后获释,命他督建隆庆、保安、永宁诸州县,抚慰新集之民,使民安居乐业。
永乐十五年,以母故丁忧。后起复,改任兵部尚书,专理塞外兵事。明成祖北征蒙古时,他转运粮饷有方。仁宗皇帝即位,改南京刑部尚书。宣德五年,御史张楷
弹劾他与侍郎俞士吉怠纵。命其致仕。《明史》称其:“性精敏,历事五朝,位列卿,自奉如寒素。”正统元年卒,年七十三。有《赵羾集》三卷存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