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建
民,男,汉族,1964年9月生,河北滦县人,1995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5年7月参加工作,研究生学历,经济学博士,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1981.09--1985.07,任太原工业大学工民建专业学习
1985.07--1987.09,任太原工业大学建筑结构研究所助教
1987.09--1990.06,太原工业大学土木系结构工程专业硕士研究生
1990.06--1993.04,煤炭工业部太原煤矿设计研究院土建处工程师、室主任
1993.04--1995.01,煤炭工业部太原设计研究院建筑所副所长
1995.01--1997.07,煤炭工业部太原设计研究院建筑所所长
1997.07--1997.12,煤炭工业部太原设计研究院院长助理
1997.12--2000.09,煤炭工业部太原设计研究院副院长、党委委员(其间:2000.05--2000.09主持全面工作)
2000.09--2003.04,煤炭工业太原设计研究院院长、党委副书记(其间:2002.03--2002.07中央党校进修班学习)
2003.04--2006.11,山西省建设厅厅长、党组书记
2006.11--2008.01,山西省政府秘书长、省政府党组成员、省政府办公厅党组书记
2008.01--2008.09,山西省副省长、省政府党组成员
2008.09--2010.03,山西省副省长级干部(其间:2008.11—2009.01中央党校省部级进修班学习)
2010.03--2015.04,青海省副省长、省政府党组成员(2004.07--2012.06吉林大学东北亚研究院世界经济专业在职学习,获经济学博士学位)
2015.04--2016.10,青海省委常委、副省长、省政府党组成员
2016.10—2016.11,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常委
2016.11至现在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副主席、政府党组副书记,内蒙古行政学院院长。
党的十九大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