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芳(1905~1931),原名大椿,又名肖方
,湖北罗田人。武汉中学毕业。1926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罗(田)麻(城)特支书记,罗田县长。大革命失败后加入叶挺部教导团,参加南昌起义,随军南下潮汕失败后,赴广州参加广州起义。
1928年初返乡组织农民武装。任中共特区区委委员。商罗麻起义军总指挥。领导商南起义后成立红十一军,任第三十一师九十七团团长,红一军第三师副师长、师长。1931年任皖西红军教导二师师长。鄂豫皖红四军第十二师副师长兼三十四团团长。率部参加创建鄂豫皖革命根据地的斗争和第一、二次反“围剿”作战。同年10月因肃反扩大化在河南光山白雀园被错杀,1945年七大追认其为革命烈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