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有年(1622~1688)
字惟岁,别字砚田,清县城西门王家人,民顺曾孙。顺治十六年(1659)进士。初授广西思州推官,不久改山东阳信知县。后以病告归,购书数千卷,终日吟唱,当逢世乱,避走深山达4年之久,始返故居。
有年勤于学,好古人名文。与同乡陈宏
绪、康小范、周亮工经常切磋研究,大获进益。因不满于时世,归田后做诗以抒发胸中不平之气,著有诗文集若干卷。
最为邑人称道处,为其以惊人的毅力独修县志。并于县志有自己独到的见解。他反对“修志必统以邑宰,参以众论,刻以公费”。认为这种弊端在于“限于时日,不能抒其所长;淆以异同,不能竟其一得;重以官役,不必期于精工。”而“志成于一手,刻于私家,前数者之患亡矣。”其于志书的体裁上有独特的创新,不苟同于时俗。既可谓一县之史,又可谓一家之书。邑人赞王志颇具史法,后志故多因习之。其志书始著于康熙元年(1662),讫于康熙十一年,前后经历10个寒暑,人称康熙壬子王志。著有《缺壶编文》十三卷。
《中国人名大辞典》载,有年“以进士仕为司理,工画山水,饶有味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