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路宾同志生平(1913-2003)
中国共产党优秀党员,久经考验的忠诚的共产主义战士,北京大学原党委副书记、常务副校长王路宾同志(享受部长级医疗待遇)因病医治无效,于2003年11月7日10时45分在北京逝世,享年90岁。
王路宾同志1913年9月9日出生于山东省聊城县王洪木村的一个书香家庭,1929年11月在济南参加革命工作,并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1930年4月转为中国共产党党员,成为无产阶级革命先锋队的一名年轻的战士。
1933年8月,王路宾同志考入青岛国立山东大学生物系。1934年夏,负责山东大学党支部工作。在革命处于低潮时期,不畏艰难,积极开展党的工作,宣传马克思主义理论,开展抗日救亡活动,揭露国民党-、-投降的政策,发展进步力量。参加了震惊中外的“一二•九”抗日救亡学生-,组织成立山东大学学生抗日救国会,发动群众上街--并举行了声势浩大的-斗争。因而被 当局拘押。在狱中,他坚持与国民党 派进行坚贞不屈的斗争。半月后,慑于社会各界压力,王路宾同志等爱国学生被释放。出狱后,他辗转到北平,参加了中华民族解放先锋队,在北京大学接上党组织关系,并担任沙滩街道党支部书记。
1936年8月,王路宾同志考取成都国立四川大学生物系,在成都参与发展“民先”组织,成立“民先”四川省总队部,任副总队长。
1938年2月,王路宾同志因组织革命文化活动被川大开除,党组织委派他到四川民名山开展工作。1938年9月暴露身份被捕入狱,后经党组织营救出狱。1939年秋,他随董必武同志一行到达延安,到中央社会部工作。后赴莫斯科学习。1942年月任陕甘宁边区保安处研究组组长。
1945年抗战胜利后,王路宾同志被派往冀鲁豫边区工作,先后任边区社会部副部长,公安处处长等职。1949年任中共平原省委委员,省政府委员,省公安厅副厅长,厅长。
新中国成立后,王洛宾同志先后担任中共中央山东分局委员,分局政法委副书记,山东省公安厅厅长,省委常委兼秘书长,济南市委第一书记。
1959年,王路宾同志被错划为“ ”,开除党籍。1965年,山东省委撤销了对他的错误结论,恢复党籍,恢复行政级别。“文革”期间,王路宾同志又一次受到破孩被关进监狱。1975年,山东省委为他彻底平反,安排他到曲阜师范学院工作,任党委书记。
1979年3月,王路宾同志赴中央党校学习,同年11月,调任北京大学党委副书记兼常务副校长,协调周培源校长负责北京大学行政工作,并参加北京大学拨乱反正、平反冤假错案工作,为北大的稳定做出了贡献。1983年,应邀担任中纪委特邀检查员。1984年,退居二线,任北京大学顾问。1990年离休。
王路宾同志是中国共产党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第六届全国政协委员。
王路宾同志担任北京大学领导工作期间,认真贯彻“党要管党,党要管干部”的原则,工作雷厉风行并富于创新精神,经常深入群众了解情况,知人善用,爱护人才,受到广大干部群众的尊敬,为北京大学的干部队伍的建设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为北京大学保持团结稳定的局面做出了重要贡献。
王路宾同志离休后仍然保持着老共产党员高风亮节,关心国家大事,关心我国的教育事业,坚持不懈的为教育事业的改革、发展和稳定贡献力量。
王路宾同志始终坚信马列主义,坚信社会主义制度,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对党无限忠诚,并为之奋斗了一生。他始终注意坚持不懈的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具有很高的政治理论水平。
王路宾同志一生坚持真理,实事求是,立场鲜明,胸怀坦荡,作风正派,光明磊落,敢讲真话。他作风朴实,工作勤勤恳恳,兢兢业业,淡泊名利,生活俭朴,严格要求子女、亲友及身边工作人员。他勤于学习,思想敏锐,注重团结,顾全大局,严于律己,宽以待人,表现了一名共产党人的高尚品质和道德风范,身体力行地实践了一名共产党员为共产主义奋斗的誓言。
王路宾同志一身正气、两袖清风,置个人荣辱于不顾,衷心为国为民,虽一生跌宕起伏,不乏被误解,被冤屈,但他始终以平静的心态笑顾走过的风雨历程。他曾说过“我作为一名老共产党员,对我们的党永远是赤子之心,永远血浓于水。”他的精神鞭策和激励着北京大学的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
王路宾同志的一生,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一生。他把毕生精力无私地奉献给了党和人民,为党的事业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他的革命精神与崇高品德,永远值得我们怀念和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