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惠敏:男,汉族,1958年7月生,山东省莒南县人。1979年11月中国共产党,1975年10月参加工作,中共浙江省委党校大学学历,一级警监警衔。1975年10月至1977年1月为浙江省绍兴越光汽车配件厂工人。1977年1月至1981年1月在中国人民解放军83023部队服役。1981年1月进入公安系统。1981年1月至1988年1月任浙江省绍兴县(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中队民警、副指导员、指导员、副大队长。1988年1月至1989年3月任浙江省绍兴市公安局办公室副主任(1985年8月至1988年6月参加中共中央党校函授学院大专班党政管理专业学习)。1989年3月至1994年2月任浙江省绍兴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支队长(1992年12月起为副处级治安员)。1994年2月至1999年8月任浙江省绍兴市公安局副局长(其间:1996年3月至1999年1月参加中共浙江省委党校经济学专业学习)。1999年8月至2002年7月任浙江省绍兴市公安局副局长、党委副书记(正处级)。2002年7月至2003年3月任中共浙江省绍兴市委常委、绍兴市公安局局长。2003年3月至2008年4月任中共浙江省嘉兴市委常委、嘉兴市公安局局长(与王海
仁对调)。2008年4月至2013年7月任中共浙江省宁波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宁波市公安局局长(至2013年8月28日)、党委书记。2013年7月至8月任福建省人民政府党组成员,福建省公安厅厅长、党委书记。2013年7月兼任福建省人民政府打击0综合治理工作办公室主任。2013年8月至2015年2月任福建省省长助理、省政府党组成员,福建省公安厅厅长、党委书记,省政府打击0综合治理工作办公室主任。2015年2月至2018年1月任福建省副省长、省政府党组成员,福建省公安厅厅长、党委书记,省政府打击0综合治理工作办公室主任,2015年8月兼省委政法委副书记;2018年1月福建省政协副主席,省公安厅厅长,省委政法委副书记,省政府打击0综合治理工作办公室主任。福建省第十次党代会代表。福建省第十二届人大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