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光礼,原名汤广礼、汤文伯,1921年10月生,山东省荣成市崖头镇青山后吕家村人。早年在家乡接受小学和初中教育。1939年2月参加山东荣成抗战文化供应合作社(中共荣成县委对外掩护名称),同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39年至1948年参加新党员训练班、山东胶东第三军区政治部保卫训练班、山东胶东中共区党委党校整风学习、中央社会部保卫情报训练班等政治理论与业务学习,历任中共荣成县委通讯员、胶东军区排、连文化教员、营保卫干事、荣成县公安局副局长、胶东军区营、团特派员、保卫部科长。1947年1月后任第三野战军九纵队保卫部科长、团副政委。新中国成立后,任北京市公安局内五分局局长、北京市公安部队参谋长。1949年12月后任广州市公安总队参谋长、华南分局社会部副处长、广东省粤北行署公安局局长、行署副主任、中共粤北区党委副书记。1956年6月后任中共广东省委边防部副部长、省政府政法办公室主任、省政府副秘书长。1958年3月起任广东省重工业厅、燃料工业厅厅长、党组书记。1963年3月任广州氮肥厂党委书记。1970年6月任广东省煤炭工业局、燃化工业局局长。“文革”期间,在清理阶级队伍和清查“5·16”中,正确执行党中央路线方针政策,对人员作出善后处理。“文革”结束后,任省基本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党委副书记。1979年12月至1988年2月任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兼任中共广东省政法委员会副书记、副主任。是党的十二大、十三大代表。1961年至1983年任省委候补委员、省委委员,1988年5月任中共广东省顾问委员会常委。1986年9月中央批准其为副省长级干部。2001年8月离职休养。因病医治无效,于2016年1月13日16时06分在广州逝世,享年95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