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新阳,男,汉族,1964年6月生,陕西富平人,研究生学历,法学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学位,1984年7月参加工作,1988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0.09—1984.07,西安交通大学机械工程系机械工程专业学习
1984.07—1987.08,陕西机械学院教师
1987.08—1990.07,西安交通大学管理学院经济法专业学习
1990.07—1995.09,海南省法制局主任科员
1995.09—1997.10,海南省法制局(省体改办)二处副处长
1997.10—2000.03,海南省法制局(省体改办)三处处长
2000.03—2000.08,海南省法制办(省体改办)立法处处长
2000.08—2003.06,海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
2003.06—2003.07,海南省纪委秘书长
2003.07—2005.11,海南省纪委常委、秘书长
2005.11—2011.02,海南省纪委副书记(其间:2008.05—2010.10,在长江商学院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班学习)
2011.02—2011.05,海南省纪委副书记,万宁市委书记
2011.05—2012.04,海南省万宁市委书记(正厅级)
2012.04—2012.05,海南省委常委,万宁市委书记
2012.05—2012.06,海南省委常委、秘书长,省直属机关工委书记,万宁市委书记
2012.06—2015.05,海南省委常委、秘书长,省直属机关工委书记
2015.05—2016.10,海南省委常委,海口市委书记
2016.10—2018.01,江西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
2018.01—,江西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监察委员会主任
第十九届中央纪委委员,党的十九大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