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立成,男,汉族,1962年10月出生,籍贯河北交河,出生地辽宁营口,1984年8月参加工作,1984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本科学历(文学学士),副总警监警衔。
1980年09月至1984年08月,在山东大学中文系汉语言文学专业学习;
1984年08月至1992年09月,先后任中央纪委教育室干部、干事、副主任干事、主任干事;
1992年09月至1993年01月,任中央纪委教育室副处级检查员;
1993年01月至2001年07月,先后任中央纪委办公厅副处级检查员、监察员,正处级检查员、监察员;
2001年07月至2002年07月,任中央纪委第五纪检监察室副局级检查员、监察专员;
2002年07月至2007年07月,任中央纪委第五纪检监察室副主任(其间:2004年08月至2005年02月,公派美国杜克大学学习);
2007年07月至2007年12月,任公安部纪委副书记、监察部驻公安部监察局局长;
2007年12月至2012年01月,任公安部纪委副书记、监察部驻公安部监察局局长,公安部督察委员会副督察长;
2012年01月至2013年03月,任公安部纪委常务副书记、监察部驻公安部监察局局长,公安部督察委员会副督察长;
2013年03月至2013年05月,任贵州省人民政府党组成员、省长助理,省公安厅厅长、党委副书记,省委政法委委员;
2013年05月至2013年09月,任贵州省人民政府党组成员、省长助理,省公安厅厅长、党委书记,省委政法委委员;
2013年09月至2015年01月,任贵州省人民政府党组成员、省长助理,省公安厅厅长、党委书记,省委政法委委员,武警贵州省总队党委第一书记;
2015年01月至2016年06月,任贵州省人民政府副省长、党组成员,省公安厅厅长、党委书记,省委政法委副书记,武警贵州省总队党委第一书记;
2016年06月至20016年07月,任山东省人民政府党组成员,省公安厅党委书记、督察长、山东警察学院院长(兼);
2016年07月至2017年05月,任山东省人民政府副省长、党组成员,省公安厅厅长、党委书记、督察长、山东警察学院院长(兼)。
2017年05月,任山东省人民政府副省长、党组成员,省公安厅厅长、党委书记、督察长。
2018年1月31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副省长、党组成员,省公安厅厅长、党委书记、督察长,山东省徒骇河、马颊河、德惠新河河长。
十一届山东省委委员。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