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宜修(1590—1635),字宛君,江苏吴江
人,明代才女。出生于书香世家,沈珫(1562—1622,字季玉,号懋所,官至山东副使)女,文学家沈璟侄女,文学家叶绍袁妻。她聪颖好学,才智过人,工画山水,能诗善词,著有诗集《鹂吹集》,收录800余首诗。
其五男三女均有文采。长女叶纨纨、次女叶小纨、三女叶小鸾、五女叶小繁、三儿媳沈宪英均工诗词,并著有诗集;叶小纨、叶小鸾文名更盛。诗论家叶燮为其幼子。
1636年,叶绍袁将爱妻和子女的作品编成《午梦堂集》,流芳后世。
人物生平
一门风雅
沈宜修于公元1590年出生在与分湖叶氏齐名的文苑世家松陵沈氏。沈氏从元末起始居于松陵,在沈氏家族史上,令沈氏声名卓著的当属沈宜修的从伯父沈璟(明代戏曲理论家、作家),除沈璟外,沈氏家族成员尚有沈自晋(沈璟侄),著有《望湖亭》等传奇作品;沈自征(沈宜修胞弟)所作杂剧《渔阳三弄》(含《鞭歌伎》、《簪花髻》、《灞亭秋》),被时人评为明代以来“北曲第一”;以及沈自昌(著《紫牡丹记》)、沈永令(著《桃花寨》)、沈自南(著《艺林汇考》)、沈宠绥(著《度曲须知》)等十数人,因而,也有人用“吴-”指称沈氏家族的。沈宜修就成长于这样一个“一门风雅,人才济济”的大家族中。
失恃苦学
据沈自征所撰《鹂吹集序》云:沈宜修“夙具至性,四五龄即过目成诵,(八岁)即能秉壶政,以礼肃下,闺门穆然”。“不肖弟幼顽劣,争枣栗,辄鸟兽触姊,姊弗恚,以好言解之”,“先大人相顾,诧为不凡”,从而令父母颇为钟爱。
由于家庭因素,除了父母偶尔教读外,沈宜修没有上过学。好在沈氏这样的文苑世家,家中的女性长辈也多通文墨,有诗文等作品流传的女性,见诸族谱或其他书籍的有十几人,幼无师承的沈宜修,勤奋好学,向家中的女性长辈问字求学,自己勤加钻研,常能“得一知十,遍诵书史”,打下了学问的基础。稍长一些,则手不释卷,但是每每想到母亲早亡,于读书写字之余,家务劳作之间,常暗自悲伤。这从其出嫁前的诗作无从得见,但从父亲过世时所写的悼亡诗《先严君弃捐之后音容如昔燧火已周怆焉欲绝赋言志痛》一诗也可得证,诗中有:“哭兮不复闻,回肠空自裂”之句,那种少年丧母,后又丧父之痛,读之让人肝肠寸裂。
琴瑟和谐
沈宜修万历三十三年(1605)嫁与叶绍袁为妻,时年十六,此时宛君已经“颀然而长,鬓泽可鉴”,归时“鹿车布裳,毫无怨色”。这桩婚姻可以说是天作之合,既符合当时讲究的门当户对、男才女貌之类的外在条件,又为两个情窦初开的少男少女打开了一扇志趣相投的爱情之门。无怪乎时人叹道:琼枝玉树,交相映带。那一年,叶绍袁十七岁,鹊起时髦,珠莹玉秀,克称王谢风仪。沈宜修兰心蕙质,工于吟咏;他们之间应该有过不少花前月下的诗赋酬和。好读书的沈宜修,但凡有空闲的时候,喜欢博览群书,经史词赋,过目即终身不忘。又喜作诗填词,其作品题材广泛、形式多样,构思新颖颇具少女气,见者无不赞为有谢道韫之风。然而这样美慧多才的媳妇,婆婆却担心其作诗会影响叶绍袁的读书,因为诗作成后难免夫妻共赏,甚至唱酬互答,使叶绍袁分心,因此不喜欢也不希望沈宜修作诗,让沈宜修放弃作诗,一心操持好家务。沈宜修虽然对婆婆的要求不满,但她毕竟是一个深受传统文化熏陶的女子,不肯违背婆婆的意志,造成家庭不和,进而影响了丈夫叶绍袁的读书,只得违心地暂时放弃了诗歌创作。沈宜修是一个爱清静整洁的女子,在叶绍袁《亡室沈安人传》中说:“……性好洁,床屏几幌,不得留纤埃。”初婚时的一床翠绡床帓,垂挂三十年“寒暑不易,色旧而洁整如新。”沈宜修善于持家的品性在叶家家道中落之时更是凸现出来。
婚后数年,叶绍袁为了科举考试,读书学馆,当时叶绍袁与堂弟叶绍颙住在一起读书,发愤努力。为了应对科举考试,需要作策论之类文章,叶绍袁每每成文,都拿回家请沈宜修批评指正,沈宜修则常能指谬归正,其见解让叶绍袁心服。为了帮助叶绍袁,沈宜修还常帮叶绍袁抄写其为应试所作的策论之类文章,其一手漂亮的书法(尤其小楷),见者无不赞为有卫夫人(古时著名女书法家)之风。然而文名著于江南的叶绍袁在科举考试中却“累屈秋闱,偃蹇诸生间,家殊瓠落”,沈宜修对考场失意的丈夫总是加以鼓励,“从牛衣中互相勉励”让丈夫对自己的才学充满信心,“未尝做妾面羞郎之词也”。在这种情况下,沈宜修一方面“上事下育,勉力拮据”,“不以动冯太夫人心”,一方面变卖自己的陪嫁首饰补贴家用,以至“箧无余
饰剩襦”。事母至孝,胞弟沈自征语:“矜严事之,每下气吞声柔声犹恐逆姑心。迨夫儿女林立,姑少有不怿,姊长跪请罪,如此终身”。然而沈“米盐浆酒之暇,不废吟咏”。在丈夫又一次赴试时,沈宜修赋诗《甲子仲韶秋试金陵》送之,其中有“而今莫再辜秋色,休使还教妾面羞”句,风趣而又委婉地表明了自己的希望。叶绍袁于明天启五年(1625)金榜题名,取为进士,“迨仲韶登南宫,受鸾诰称命妇”,亦能“处之淡然,略不色喜”。叶从此走入仕途。初授南京武学教授,再迁国子助教,不到二年再改工部主事,可谓是仕途顺坦。
出身宦门,德性旷达的沈宜修却“待人慈恕,持已平易,下御婢仆,必为霁容善语,即有纰缪,悉洞原其情之所在,故无撄和之怒,亦无非理之谴”,这在旧社会是难能可贵的。尽管自己的生活也很困难,有时还要借债,但沈“人有求而必应”。叶家祖上曾一度广有田产,传到叶绍袁手里,因不善经营且家庭贫困,为补贴家用,只得变卖部分田产,到后来已所剩无几。手里的部分田产,雇人种植,由佃户们种植粮食,每年上交的田租可以作为家庭的主要收入来源。遇上灾年的时候,叶家“于常额外倍加减去”而沈宜修更是仁慈,“命主计者,改置小量收之”。叶绍袁的友人贫困不能自己时,沈宜修“即脱簪铒,鬻数十金与之。”而此时,叶绍袁说“去此,君箱奁益空,宁无怨色。”叶绍袁感动的说他日当以翟冠翠翘来报答她,但是沈宜修却说,“既已委身于君,又何云报?”
他们夫妻生活中最开心的日子,要数叶绍袁辞官归隐的最初两年。那一段时间,上有白首高堂的老母依然精神瞿烁,下有一群风华绝代才情横溢的儿女,他们夫妻二人正当壮年,这样一个融融乐乐、慈亲友爱的大家庭,玉树芳庭、书香满室,弥漫着文艺的氛围,又怎能不快乐呢?清朝文学家张潮
曾云:“值太平世,生湖山郡;官长廉静,家道优裕;娶妇贤淑,生子聪慧。人生如此,可云全福。”用来描述这时的叶家生活,可谓至当。
快乐的生活,最能激发人的诗兴,如这首《晓起》中所云:“芍药如含笑,旖旎回廊曲。蔷薇更袅袅,满架纷红玉。景色良悠哉,聊以消尘俗。”从之可见其早起之时的心情愉悦与欢快。叶绍袁学古人写了《秋日村居》诗八首,沈宜修也依其韵作了八首和诗,其诗作洋溢着喜悦,充满着对生活的热爱,其第一首中有:“地是柴村僻,门临荻野开。远山堪入黛,曲小可浮杯”之句,第四首中有:“幽居自萧洒,一枕莞花偏”之句,这些诗句道出了夫妻恩爱、家庭和睦的欢乐之情和对生活的可爱。《分湖竹枝词》中一首:远树微茫湖月悬,银鱼风起浪头鲜。乡村偏觉秋光美,艳逼芙蓉水底天。把欢乐之情融入景中,读之如亲眼所见。还有在诗题中就标明快乐的《喜雨》中有“繁花鲜欲滴,细草嫩堪浮”,以愉悦的心情写出了雨后的景色,颇有杜少陵《春夜喜雨》中“晓看红湿处,花重锦官城”的意境。
丧女痛卒
孤身一人宦游在外的叶绍袁本来并不热衷于宦海沉浮,很快厌倦了政务,加上对家中妻儿的牵挂和对老母的思念,遂以母冯氏年高为由,陈情养亲,终弃官返乡。据其撰写的年谱记载:崇祯三年十一月,奉旨允归终养。由此可见,叶绍袁具有极重的恋家情结。沈宜修为叶家共生下了八男三女,“生平钟情儿女,皆自训诂”,在其悉心教导、言传身教下,后皆有成就。叶家原本富裕,所居有池亭竹石之胜,闺门之内全工诗词,他们相互题花赋草,镂月载云,成为江南大族间一时的风流佳话。然而终因一生在朝日浅,官守清苦,绝意仕途之后,靠土地为生,不重荣利。如其六子叶燮所说:“萧然生平,口不言钱”,“家居杜门,一榻书卷”“处事接物,坦易乐与,而是非必以直”。又如袁景辂说:叶氏“终日吟哦,不事生产,家渐败落”。从而这种世外桃源般的生活,并没有延续多久。时世骤变,人有天命。崇祯五年的秋天,对于叶家来说,应该是一个不祥的季节,厄运连续降临。年仅十七岁的叶小鸾在与昆山张立平在行百年好合大礼之前五天,突然不起而卒。大姐叶纨纨哭妹过度,不过两月便也随妹而去。二姐叶小纨伤痛之之余作《鸳鸯梦》杂剧以寄意。在悲痛中,将姊妹三人写入戏中,情真感人。曾经繁茂的绿叶,在萧瑟的秋风中纷纷飘落。这一连串事件的发生,让沈宜修毫无心理准备,促不及防,生命的天平开始倾斜。她始终无法接受,如此才情绝代的子女会先自己而去,难道真是验证了天妒奇才一说?三年后,在对儿女深深的怀念中,这位江南才女,撒手人寰。当时“婢女哭于室,僮仆哭于庭,市贩哭于市,村妪、农父哭于野,几于舂不相、巷不歌矣”。
从此,江南叶家随着岌岌可危的晚明,一起快速衰落。清顺治二年(公元1645年)即明王朝覆灭第二年,叶绍袁夫妻与三子弃家隐居汾湖(今江苏吴江
东南60里芦墟镇西)。
文学成就
沈宜修所著有《鹂吹集》、《梅花诗一百绝》、《雪香吟》,并辑女性作品成《伊人思》。《鹂吹集》分上下卷,上卷有诗514首,下卷有词109及文赋。109篇词从题材上分,大致可以分为五种:感怀、赠答、咏物、禅理、悼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