丘金,中共七大候补代表。1905年11月生,香港九龙人。16岁在香港做工。18岁起开始海员生涯,先后在美国、英国、日本的轮船上做工。省港工人大 期间,在美国“哥伦比亚”轮上组织中国海员支援省港工人大 的捐献活动,并通电呼吁其他外轮上的中国海员一致起来声援 斗争。1927年7月任中华海员工业联合总会负责人。1930年参加革命工作,在党的领导下投身海员工人运动,参加并组织中国海员进行了一系列反帝爱国的革命斗争。1933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后任中共赤色海员总工会党团成员。1934年5月任中华全国海员总工会(简称海总)党团外轮(外洋)工作委员会主任。后从上海到广州,恢复了失掉的党的组织关系。党中央提出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政策后,在香港参与组织“海员抗日救国委员会”,首先发动在外籍船上的中国海员捐款支援绥远抗战。1936年12月任中共南方临时委员会香港海员工作委员会书记、全国总工会执委。全国抗日战争爆发后,仍负责领导香港海员中的党组织。1938年1月中共南方工委改组香港海员工委,仍任海员工委书记。3月到延安,入中共中央党校学习。后任中央敌区委员会干部科科长、中央党校二部组教科副科长。参加延安整风运动。1945年4月至6月作为大后方代表团成员参加中共七大。会后任晋冀鲁豫边区党校教务处主任、华北局城工委委员。1945年8月至1948年8月任中国解放区职工联合会筹备委员会委员。1948年8月至1949年9月任中华全国总工会执行委员。1949年5月至1950年1月任天津市总工会筹委会副主任、天津市委委员。1949年出席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1949年12月被增补为中共天津市委委员。1950年1月至5月任天津市总工会第一届执行委员会副主任。同年8月至1955年4月任中国海员工会筹备委员会副主任。1953年5月在中国工会第七次代表大会上当选为执行委员会委员、主席团委员。1955年4月在中国海员工会第一次全国委员会上当选为副主席。1957年12月当选为中华全国总工会第八届执行委员会委员、主席团委员。1958年10月至12月任中共上海虹口区委第二书记。1960年1月至1962年12月任中共闸北区委第一书记。1962年9月至1966年5月任中共中央监察委员会候补委员、驻华东局监察组监察员。1965年起任全国总工会常委。“文革”期间被关押5年。1972年至1978年进上海市五七干校。1978年至1979年任交通部上海海运局顾问。1978年10月在中国工会第九次代表大会上当选为第九届执行委员。1979年中国海员工会全国委员会恢复活动后,1980年2月至1982年7月任中国海员工会全国委员会主席、分党组书记。1982年离休后,三次被评为全国总工会机关优秀共产党员。第一、第二届全国人大代表。中国共产党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1998年7月18日因病在北京逝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