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克(1917—1975),号伯周,新丰县沙田镇天中村人。出身于农商家庭,14岁考入广州中山大学附中,在校广交学友,与同学创办《持平日报》和《国民新闻》等刊物。毕业后升入广州大学,攻读政治系。1938年,抗日烽火燃及全国,潘学业未满即投笔从戎,参加国民革命军暂编第二军任特别党部干事,随后分别任过连、营、团部指导员、教导员等职。广州沦陷后,在韶关设立战时省会,广州市各大专院校纷纷北迁韶关,广州大学也同时在韶关复课。1940年秋,潘为求学业有成,从部队返回广州大学四年级复读。为克服家庭经济困难,即半工半读,最终完成了大学学业。
毕业后,经乡绅推荐、国民党新丰县长陈淦邀请,潘克回到县立第三中学(今沙田中学)任校长。为筹建新校舍,在潘楚卿等几位乡绅的积极协助下,一面抓教学,一面筹集建校经费,终于使新校舍落成竣工。此后,潘亲自到广州聘请教师。当时任教的有梅凯(又名梅日新,解放后任广州市政协副主席)、许南平(解放后在中央文化部工作)、卢莹(女,解放后任《中国电影》杂志主编)及吴焰(女)等老师,均是高材生。他为三中的筹建与教育事业发展作出了一定贡献。
1944年,潘克当选县参议员,后任国民党新丰县党部书记长。1945年,当选为省参议员。1947年,当选为中国“国民代表大会”代表。1948年,出席南京“国民代表大会”,并选为核心代表,在会上作题为《和平·奋斗·救中国》的发言。后得到南京-参军长薛岳的器重,被任命为-秘书。1949年春,随国民党广东省主席薛岳回广州任省政府参事,兼省党部组训处、宣传处处长和《中央日报》社社长等职。1949年秋,广州解放前夕,随薛岳往海南,任防卫总司令部政工处少将处长,并负责《中央日报》的复刊工作。后随国民党部队转移台湾,续任“国大”代表、台北县党部委员、台湾省监察委员、中央-督导委员、中华民国杂志协会理事兼台北广东同乡会理事等职。1975年5月23日,病逝于台湾。晚年著有《华侨英杰素描》、《总行之技术》与《海外八月行》等书。
来源:新丰县史志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