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哲人,原名明义。男,汉族,1910年生,山西临猗人。南开大学肄业。1932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参加了一二九运动,曾任中华民族解放先锋队副总队长兼组织部部长。七七事变爆发后,历任中共晋南特委、晋豫特委宣传部部长,中条山地委、中共太岳四地委书记、太岳军区四分区政委、中共太岳区委宣传部部长,中共中央华北局政策研究室主任,华北合作总社主任。建国后,历任华
北行政委员会贸易局长、中央人民政府对外贸易部副部长、商业部副部长、国家经委副主任兼物资管理部副部长。1969年1月13日逝世。李姓名人堂
- 李宪 (679~742) 唐朝让皇帝 陕西省西安人
- 李广田 (1906~1968) 山东省滨州邹平县人
- 李永利 (1884~1955) 河北省雄安新区雄县人
- 李茂昌 (1809~1928) 海南省陵水人
- 李长安 安徽省滁州来安人
- 李宽 石鼓七贤 湖南省衡阳市人
- 李仲权 (1901~1928) 四川省自贡市自流井人
- 李海平 四川省南充市蓬安县人
- 李易标 (1886~1926) 广西自治区防城港防城区人
- 李悦 吉林省四平伊通满族自治县人
- 李廷伟 山东省青岛即墨人
- 李广德 河南省开封市人
- 李允则 (953~1028) 岳麓书院 山西省阳泉盂县人
- 李秉绶 广西自治区桂林七星区人
- 李松 河南省南阳市宛城区人
- 李铭 (1887~1966) 浙江省绍兴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