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仲侯,曾用名刘培增,男,汉族,1924年2月21日生于上海市,江苏无锡人。1940年参加中国共产党领导的读书会等进步组织。1942年5月在上海市沪新中学加入中国共产党。1942年9月至12月在苏中解放区抗大第九分校当学员。1942年12月至1944年11月任苏中二分区台北县小海区民运队员、区委干事、委员。1944年11月至1945年8月任台北县堤东区委副书记、东台县小海区委副书记。1945年8月至1948年5月任东台县小海区委书记,台北县合塔区委书记、西团区委书记、小海区委书记。1948年5月至1949年3月任华
中工委机动大队中队支部书记、华中工委民运部工作队组长。1949年3月任华
中工委政策研究室研究员,同年5月任苏南区党委政策研究室研究员。1949年10月任苏南区党委农村工作团工作队长。1950年10月任苏南区党委组织部巡视员。1951年1月任苏南区党委纪律检查委员会秘书。1952年5月任苏南行署人民监察委员会主任秘书。1952年11月任江苏省政府人民监察委员会办公室主任。1954年5月任华东局审干委员会办公室内勤组长。1954年10月任江苏省审干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1956年9月任中共江苏省委组织部办公室主任。1957年1月任中共启东县委书记。1965年10月任中共盐城地委副书记。1966年12月至1970年12月在“文革”中受冲击。1971年1月,刘仲侯同志重新走上工作岗位,先后任盐城地区革命委员会生产指挥部副主任,地区革委会副主任,中共盐城地委常委、副书记、书记兼任地区革委会主任。1977年5月至10月任教育部负责人,教育部党组成员、副部长。1978年12月至1982年2月任中共江西省委副书记。1983年8月任中共江西省顾问委员会筹备小组副组长。1985年6月至1992年11月任中共江西省顾问委员会副主任、中共江西省顾问小组副组长。1997年1月31日经中央批准,离职休养。2015年10月15日4时8分在南昌逝世,享年92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