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小燕,女,汉族,1958年11月生,陕西安康人,1980年2月参加工作,1985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研究生学历,工商管理硕士。
1978.01--1980.02,陕西省财经学校财政专业学习
1980.02--1986.09,陕西省财政厅预算处干事
1986.09--1994.07,陕西省财政厅预算处副处长(1984.09--1987.07中央财经金融学院财政专业学习)
1994.07--1996.12,陕西省财政厅预算处处长
1996.12--2006.04,陕西省财政厅副厅长、党组成员(1995.08--1997.12陕西省委党校经济管理专业学习;1996.09--1998.07西北大学政治经济学研究生课程班学习)
2006.04--2006.11,陕西省政府副秘书长(正厅级)、办公厅党组成员
2006.11--2008.02,陕西省政府副秘书长(正厅级)、办公厅党组成员兼省金融工作办公室主任
2008.02--2008.03,陕西省财政厅党组书记兼省地方税务局党组书记
2008.03--2012.05,陕西省财政厅厅长、党组书记,省地方税务局党组书记(2006.08--2008.10香港理工大学工商管理专业学习,获工商管理硕士学位;2010.03--2010.07中央党校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
2012.05--2012.06,陕西省委常委,省财政厅厅长、党组书记,省地方税务局党组书记
2012.06--2013.11,陕西省委常委、秘书长
2013.11--2016.12,陕西省委常委、秘书长,省直机关工委书记(兼)
2016.12--2017.01,陕西省委常委、秘书长,省直机关工委书记(兼),省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
2017.01--2017.05,陕西省委常委、秘书长,省直机关工委书记(兼),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成员
2017.05--2018.02,陕西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
2018.02--,陕西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
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陕西省第十二次党代会代表,陕西省十二届、十三届人大代表,十三届陕西省委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