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晓凯,男,苗族,1962年3月16日生,贵州省台江县人。1985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3年9月参加工作,清华大学机械工程系焊接专业大学本科毕业,中共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学历,工程师。1978年10月至1983年7月在清华大学机械工程系焊接专业学习。1983年7月至9月留校待分配。1983年9月至1987年6月先后任贵州锅炉厂设计室技术员、汽包车间副主任、厂办副主任、厂全面质量管理办公室副主任、厂团委书记。1987年6月至1989年1月任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经济委员会技改科副主任科员。1989年1月至1991年8月任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经济委员会企业管理科科长、州新技术推广站副站长。1991年8月至1992年12月任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其间:1992年7月至12月挂职任中共贵州省雷山县委副书记)。1992年12月至1996年1月任中共贵州省剑河县委书记(其间:1994年9月至1995年7月在中共中央党校第11期一年制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1996年1月至1997年6月任共青团贵州省委副书记、党组成员、贵州省青年联合会副主席(1994年9月至1997年1月在中共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班中共党史专业学习)。1997年6月至1998年3月任中共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委副书记。1998年3月至4月任中共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委副书记、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副州长、代理州长、州政府党组书记。1998年4月至2005年2月任中共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委副书记、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州长、州政府党组书记。2005年2月6日至3月2日任中共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委副书记、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副州长、代理州长、州政府党组书记。2005年3月2日至2006年11月22日任中共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委副书记、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州长、州政府党组书记。2006年12月27日至2008年1月任中共贵州省毕节地委书记、毕节军分区党委第一书记。2008年1月至5月任贵州省副省长、省政府党组成员,毕节地委书记、毕节军分区党委第一书记。2008年5月至2012年4月任贵州省副省长、省政府党组成员。2012年4月至7月任中共贵州省委常委、贵州省副省长、省政府党组成员。2012年7月25日至27日任中共贵州省委常委、省委-部部长、贵州省副省长、省政府党组成员。2012年7月至2018年1月任中共贵州省委常委、省委-部部长。2018年1月任贵州省委常委、-部部长,省政协党组书记,当选贵州省政协主席。是中共-、十八大代表,中共第十七届、十八届中央候补委员,十八届五中全会递补为中央委员,十九届中央候补委员,第九届、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十二届全国政协委员,中共贵州省第七次、八次、九次、十次、十一次代表大会代表,中共贵州省第九届、十届、十一届、十二届委员会委员,第十一届委员会常委,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第九届、十届、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