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道楠(1555-1607),字廷任,原籍仙游县香山里板溪人。明万历十一年(1583年)进士,知进贤县。时遇荒年,林道楠开仓赈济饥民,并乘小船,遍历穷乡,按人口发赈粮,夜则宿船上,不入民舍。先后多次上奏,请求借耕牛、谷种给农民。主持修筑官圩,提供灌溉之便。任上亲自参加丈量田亩,按实确定赋税,对有权势的豪绅,也绝不徇情。
后被召任御史,历按应天、陕西、广西等地,不受私人嘱托,不徇私办事。按察陕西时,见供自己饮食的器皿都是银制,向随从查问原因。随从回答,这是陕西惯例,且为防止鸩毒。林道楠不以为然,命人撤去银制器皿,说:“吾以恩信待人,何防之有!”一郡守乃某侍郎亲信,有-行为,亦予弹劾,直至将其罢免。林道楠在御史台18年,“劾太监张鲸,救御史曹学程,论尚书石星,主封事、著丰采”,升为太仆少卿。死时,家中十分贫困,两儿子徒步奔走四方谋生。林道楠清廉高洁的品格,深受民众敬重。
相传,他幼年丧父,与母妹相依为命。当年的板溪地瘠民穷,生活艰难。其母为了儿子的前途,便到九鲤湖的仙公洞去祈梦。仙公托梦:板溪不可久居,可用砻糠投放木兰溪,看它流到哪里,就迁居到那里。母子商议后,就把砻糠投放木兰溪,并沿途跟踪。砻糠顺水流到清浦鳌头境时就停滞不前了。于是,他们母子三人就迁居于此了。
自此,林道楠十载寒窗,刻苦攻读。初授进贤知县,不久召为御史,历按应天、陕西、广西等地,册封琉球王,居台十八年,后官刑部侍郎,迁太仆少卿。他在朝为官24载,爱国爱民,除暴安良,为官清廉,深得民众的爱戴。
是时,朝中政治腐败,社会黑暗,国力衰竭,属国高丽日趋强大,经常寻事挑衅。一次,高丽王具函强邀明帝到高丽都赴会,否则就要干戈相见。明帝与文武百官不知所措,明知去也不是,不去也不是,正当君臣们急得团团转的时候,林道楠挺身而出,要求代帝出使,但要求以代理三日皇帝为前提。文武百官瞠目结舌。明帝也迫于无奈,只好迁就答应。林道楠在代理三日皇帝中,杀了许多奸臣,为国为民安社稷。之后,他交还帝权,出使高丽。高丽王偕同文武百官出城迎接。高丽王有意在城门口摆着两桶水。林道楠毫不犹豫,一脚踢倒了一桶。高丽王谓曰:“您为何如此?”林道楠理直气壮地说:“国有一统,而无二统(‘桶’与‘统’为方言谐音),你这样摆设,无非是不服管辖,须知我大明帝国,人多地广,兵强马壮,经济实力雄厚,谁敢冒犯,定是自取灭亡!”高丽王哑然无声。在迎接林道楠的盛大国宴上,第一道菜是用白布蒙住的鲜血淋淋的一个人头,林道楠当机立断,揭开白布,不慌不忙地右手举起筷子,夹出眼珠往嘴里送,左手顺势用手帕把嘴一抹,就神不知鬼不觉地把嘴里的眼珠裹在手帕里。高丽王见此情景,心里暗暗佩服。高丽王又用对子为难林道楠。上联曰:“黄河跃浪三三曲。”林道楠不加思索,便对出下联:“鸭绿流沙六六湾。”高丽王赏识了林道楠的智慧和果断、胆略和才华,再也不为难林道楠,不为难明王朝,答应和解条件,并继续岁岁来朝,年年进贡。
林道楠不辱使命,班师回朝。明帝和文武百官出城迎接,都赞扬林道楠爱国忠君的大无畏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