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克,壮族。1956年12月26日生,广西扶绥县人。1975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3年10月参加工作。在职研究生学历,博士。1973年10月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扶绥县知识青年大队插队,任大队干部。1976年3月任历任广西自治区扶绥县团委干事。1977年5月任扶绥县渠旧公社党委副书记、渠旧公社革委会副主任。1979年9月任共青团扶绥县委副书记。1980年4月任共青团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副科级干事,文体部(筹)负责人。1982年8月任共青团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地委书记。1983年8月-1986年8月在中共中央党校培训班学习。1986年8月任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崇左县委副书记、崇左县副县长。1987年11月任中共崇左县委副书记、崇左县县长。1991年8月任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地委副书记、百色行署副专员。1992年8月任中共百色地委副书记、百色行署专员。1993年6月任中共百色地委书记、百色行署专员。1995年12月任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常委、百色地委书记、百色行署专员。1996年4月任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常委、百色地委书记。1996年9月任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常委、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委书记。1998年1月任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常委、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委书记。1996年9月-1999年7月为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技术经济及管理专业在职研究生,获博士学位。2000年9月任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常委、南宁市委书记、南宁市人大常委会主任。2001年6月任中共河南省委常委、河南省郑州市委书记。2006年1月任河南省委常委、河南省政府常务副省长、党组副书记。2011年10月中共河南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第十五、十六届、十七届中央候补委员。第八届、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