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嘉治,1939年4月出生,辽宁省海城市人。少年时期,在营口县的完全小学、初中读书。初中毕业后考入营口县高中。
1958年6月,李嘉治因家境困窘从营口县高中一年级辍学参加工作,先后在营口县化肥厂、农药厂当工人。1960年8月考入辽宁大学物理系,在校期间,先后分别获得“辽宁大学社会活动积极分子”和“沈阳市社会主义义务劳动积极分子”称号。1965年8月,在辽宁大学加入中国共产党。
1965年8月至1966年6月,李嘉治为中共辽宁省委党校青干班学员。1966年7月,被分配到中共辽宁省委工业交通政治部办公室任干事。1968年7月至10月,在省委机关毛泽东思想学习班学习,任八连连长。1968年10月,参加省“五·七”干校学习劳动,任十二大队八连指导员。1968年12月至1969年6月,被辽宁省革委会抽调参加毛泽东思想干部宣传队,任辽阳县西大窑公社东大窑大队宣传队队员。1969年7月至1973年3月,在辽宁省新华书店(辽宁省毛主席著作出版办公室)工作。1973年3月至1976年7月,在辽宁省文化局出版处工作,先后为工作人员、负责人。1976年7月至1978年5月,任辽宁省出版局办公室负责人。(1975年9月至1976年11月,被抽调参加省革委会“农业学大寨”工作组,任辽宁省凤城县石城人民公社工作组组长)。
1978年5月至1980年11月,李嘉治在辽宁省文化厅任办公室副主任(1980年6月被借调到中共辽宁省委组织部宣教干部处工作)。1980年11月至1981年11月,在辽宁省人事局工作,任干部培训处副处长。1981年11月至1983年12月,被中共辽宁省委选派到法库县工作,任中共法库县委副书记。1983年12月至1984年11月,在辽宁省测绘局办公室工作。1984年11月至1985年12月,在辽宁省拆船轧钢联合公司工作,任副经理、党总支书记。1985年12月至1987年4月,任辽宁省计划经济委员会安全生产设备处副处长,期间曾被抽调参加辽宁省农村整党工作,任营口县官屯镇联络组组长、营口县巡视组组长。1987年4月,调到辽宁省科学技术协会工作,任副秘书长兼办公室主任。1988年9月起,任中共辽宁省科协党组成员、秘书长(副厅级);1994年9月起,任党组成员、助理巡视员(1989年9月至1990年8月,被抽调参加省委、省政府“三辽”工作队,任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工作队队长;1991年8月至1992年1月,参加中共中央党校第17期政治班学习)。1999年5月,李嘉治在辽宁省科协退休。
1989年至2002年,李嘉治三次被辽宁省监察厅聘为特邀监察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