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荣,女,汉族,1962年10月生,山东临邑人,1984年8月参加工作,1984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全日制大学;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法学博士,二级0官。
1980.09-1984.07,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系学生
1984.07-1994.07,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刑一庭、研究室书记员、助理审判员
1994.07-1998.06,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审判员(1995.09-1998.01,中央党校研究生院法学专业在职研究生学习)
1998.06-2001.07,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研究室主任、审判委员会委员
2001.07-2005.08,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2002.03-2004.09,澳大利亚悉尼科技大学民商法学专业在职研究生班学习;2004.09-2006.07,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专业在职研究生学习,获法学博士学位;)
2005.08-2006.12,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副区长(挂职);
2006.12-2007.05,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2007.05-2010.02,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2010.02-2011.12,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2010.03-2010.07,中央党校中青年干部培训一班学习)
2011.12-2013.10,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
2013.10-2017.04,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2017.03-2018.01,陕西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
2018.01-,陕西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监察委员会主任
第十九届中央纪委委员,党的十九大代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