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梅(1565-1642),字调卿,号元鼎,顺德邢台(今河北邢台)人。晚年自称简翁。傅梅的父亲即傅来鹏,是明嘉靖三十四年(1555)举人,曾任河南新野县知县、扬州知府,傅梅是傅来鹏第四子,生于明嘉靖四十三年(1565)。自幼聪颖,《顺德府志》说其“尚风仪,异才,大志,外倜傥,内刚正”。万历十九年(1591)中举,以唱和诗句扬名邢台。明万历三十五年(1607)授登封知县。任职期间,他的足迹踏遍了登封全境,写下了大量描绘嵩山的诗文,计有数百首,主要有《六十峰诗》、《增定十二峰诗》、《嵩阳十八咏》、《少林寺四首》、《嵩阳宫三柏歌》、《少室行》、《登嵩八首》等等。这些诗中,不乏名句,如“太室似龙眠,少室如凤舞。左右遥相望,雄岳垂千古。”他发展了原来中岳八大景的说法,极大地丰富了嵩山文化景观。任职五年,有政绩,擢刑部主事。因得罪权贵,被罢官。崇祯中,被重新起用,任台州(今属浙江)知府。后解职归家。晚年居乡里,自号简翁,工书法好诗文,著《雉园集》《简翁诗话》等。他在邢台留下了许多碑刻,如邢台开元寺重刻钟离权二诗碑等,而乡人不爱惜已不存。崇祯十五年(1642),清兵围顺德府邢台,傅梅捐金助知府吉孔嘉守城,癸未(1643年),城池被攻破,傅梅与顺德府知府吉孔嘉、邢台县知县万民表、千总李如龙以及离职还乡的中书舍人孟鲁钵、张凤鸣等数十人,及城中军民3000多人殉难,时年七十八岁。死后,朝廷追赠太常寺少卿。安葬于小汪村祖茔即达活泉南。清乾隆已未年(1775),赐谥忠节。光绪元年(1875)入邢台忠义祠。《明史》、《登封县志》、《顺德府志》、《邢台县志》等书有传记。清乾隆时,谥“忠节”。有《嵩书》十三篇传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