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谦,1918年1月出生于江苏省沭阳县颜集镇。1938年1月参加八路军随营学校学习,同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38年8月至1939年11月,在八路军总部炮兵团政治处先后任干事、 股长。1939年11月至1942年4月,先后在八路军总部炮兵团教导营和一二九师炮兵营任副政治教导员。1942年4月至1943年1月,历任一二九师政治部干事、 工作队队长、党支部书记。1943年1月至1945年10月,参加太行军区政治部整风队学习。1945年10月至1947年10月,历任晋冀鲁预三纵队七旅政治部组织科科长、纵队政治部组织科科长和纵队教导团政治处主任。1947年10月至1949年12月,历任大别山太平县和霍山县县委书记、县长,皖北军区六安分区八团副政委,三纵队教导团政委,皖北军区政治部巡视团主任。1949年12月至1951年10月,先后任华
东警备区十四旅政治部副主任和二十四军七十一师政治部副主任。1951年10月至1954年7月,在解放军军事学院学习。1954年7月至1962年5月,在解放军政治学院政治工作教研室任教员。1962年5月至1964年5月,任福州军区闽北指挥部党委委员、政治部副主任,1964年4月被授予大校军衔。1964年5月至1966年9月,在江西省委财贸政治部任副主任。1966年9月至1968年10月,在“文革”中受审查、批斗。1968年10月恢复工作后,先后两次被抽调到其他单位临时帮助工作,1969年1月至1969年3月,担任江西省革委生产指挥部财贸组副组长。1969年9月至1972年9月,任江西省财政金融局党委书记、革委会主任。1972年9月至1973年5月,任江西省财贸办公室党委书记、主任兼江西省财政金融局局长、党委书记。1973年5月至1979年12月,任江西省财贸办公室党委书记、主任兼江西省商业局局长、党委书记。1979年12月至1984年5月,任江西省人民政府副省长。1984年5月至1990年6月,任江西省人民政府顾问。1997年1月离职休养。(享受省长级医疗待遇),2006年2月8日17时50分在广州逝世,享年89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