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兰(1913—2005年),女,原名陈金娣,龙岩县(今新罗区)曹溪崎濑人。民国2年(1913年)10月出生于贫苦农民家庭。6岁时被卖予适中区石门炉村谢家做童养媳,终日劳动,养成吃苦耐劳、坚韧质朴的品质。
民国18年,中国工农红军第四军入闽,三克龙岩城,建立苏维埃政权,打土豪分田地,宣传男女平等、婚姻自由。陈兰参加了妇女会,动员妇女放足、剪发髻,参加妇女变耕队和慰劳红军的慰问队。陈兰和丈夫谢正金积极投入中国共产党领导的革命活动。民国21年起,陈兰家作为中央苏区连接上海中共中央交通线的一个交通站。谢正金以当地保长身份做掩护,陈兰配合丈夫做了大量红色交通工作。
民国23年秋,在中央红军撤离苏区开始长征后,国民党“中央军”占领了陈兰的家乡,大肆烧杀抢掠,丈夫谢正金被叛徒出卖,惨遭杀害,年仅21岁的陈兰没有被国民党-的血腥-吓倒,从民国24年起重建交通站并担任了地下交通员。尔后参加红军,成为一名坚强的女战士,开始了新的生活。在极其艰苦的三年游击战争中,与时任闽西南军政委员会副主席的邓子恢相识,并于民国25年2月结为夫妇。同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民国27年春,闽西南红军组成新四军第二支队北上奔赴抗日前线,陈兰奉命留在二支队留守处,任后勤交通组负责人。民国28年春,陈兰奉调新四军皖南军部工作,被派到新四军教导总队女生八队学习。民国28年11月至民国33年12月,先后担任新四军江北指挥部经济副官、新四军二师政治部保卫干事、新四军四师政治部 干事等职。转战皖南、皖东、淮南、淮北等地,努力完成党交给的各项任务。对日军和国民党顽固派作战数年。负责后勤 的陈兰,每遇战斗、行军或转移伤病员时,既要保证人员的安全,又要做好思想工作,同时还要照顾好民夫、担架员的吃住穿。民国31年起,陈兰还要带着孩子,其中艰辛可想而知,而她从不叫苦,一贯坚定乐观。
解放战争期间,陈兰先后担任华
东分局合作总社出纳、山东军区留守处党支部副书记等职。民国37年,随邓子恢调中共中央中原局工作,随军南下转战各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陈兰如饥似渴地学习文化知识,在武汉积极倡导创办干部子弟学校。1950年担任中南育才子弟学校副校长,克服种种困难,全身心地照料培育了大批在战火中诞生并存活下来的革命下一代。
1953年随同邓子恢调到北京,在中央农村工作部担任党总支委员。1958年起,担任邓子恢办公室行政秘书。1962年,邓子恢因提出农村生产经营责任制问题受到错误批判。“文革”中,邓子恢又遭到残酷打击和破孩,被扣上“修正主义分子”、“老右倾”等帽子,精神和肉体都受到严重摧残,陈兰也因此一直受到不公正待遇,但她坚信共产主义理想,坚信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不计较个人得失与荣辱。陈兰与邓子恢始终相伴相依,相濡以沫,共度风雨人生,直至邓子恢因病逝世。
1978年,陈兰当选第五届全国政协委员。1979年,陈兰致信中共中央要求为邓子恢生前受到的错误批判问题重新予以审查。1981年,中共中央下发10号文件为邓子恢彻底平反。1982年12月,陈兰从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离职休养后,仍时刻关心党和国家的大事。1983年,她与邓六金等人一起,到江苏、安徽和福建3省几十个贫困县调查了解老区的情况,陈兰回到阔别多年的家乡龙岩,环看风物,感慨万千,心胸难于平静。回北京后,她四处奔走求援,帮扶老区。在陈兰努力下,中央、国家有关部门相继向闽西老区拨出资金、物资,或给予老区优惠政策,扶持闽西老区经济社会发展。同时,又和邓六金一起,专门写了一份调查材料报告中共中央书记处,积极建言献策,为老区建设和发展作出了贡献,受到老区人民的尊重。
2005年4月11日,在北京逝世。
来源:龙岩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