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杰昌

[公元1950年-2007年]

   陈杰
昌同志生平(1950-2007)
  中国共产党的优秀党员、民政部副部长、党组成员陈杰
昌同志,因病医治无效,于2007年12月10日17时10分在北京逝世,享年57岁。
  陈杰昌同志1950年10月出生于北京市怀柔县一个农民家庭。1972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3年9月到北京师范学院学习。1976年7月在西藏自治区日喀则地委工作,先后任秘书、秘书科副科长、秘书科科长、副秘书长。1986年3月调西藏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工作,任主席秘书。1987年3月任西藏自治区政府办公厅秘书处处长。1989年9月任西藏自治区政府副秘书长。1995年7月任西藏自治区政府常务副秘书长(正厅级)。1996年9月任民政部办公厅副主任。1998年7月任民政部办公厅主任。2001年10月任民政部党组成员、办公厅主任。2003年6月任民政部副部长、党组成员。
  陈杰昌同志在30多年的革命生涯中,忠诚党的事业,忠于党和人民,坚定地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刻苦学习、自觉实践邓小平理论和“-”重要思想,积极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解放思想,开拓进取,兢兢业业,无私奉献,以忘我的工作精神,扎扎实实地抓好工作开展,在分管和负责的领域取得了显著成绩,赢得广大干部群众的称赞。
  在西藏工作20年期间,陈杰昌同志在高原异常艰苦的环境和条件下,继承和发扬“特别能吃苦、特别能忍耐、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团结、特别能奉献”的老西藏精神,为西藏的革命和建设、稳定和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陈杰昌同志在藏期间,正是西藏全面进行改革开放、加快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的时期,也是落实各项政策任务繁重、反0斗争形势严峻的时期。他怀着满腔热情,不畏艰难,深入基层,调查研究,跑遍了西藏全部地市和绝大部分县、乡,掌握了大量第一手资料,做了大量具体工作,为党委、政府和领导决策提供依据。他善于钻研,勤于思考,重视研究新问题,探索新路子,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多次参与研究和制定西藏自治区有关扶持农牧民群众脱贫致富、发展农牧区经济、促进社会安定团结、扩大对外开放、基层政权建设、国有企业改革、经济体制改革等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措施,起草了大量高质量的文件、文稿。他理论联系实际,善于协调,办事稳妥,富有务实作风和实干精神,直接参与了在全区开展的“一切从实际出发”的大讨论、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的研究、自治区“一江两河”中部流域的开发等重大项目的实施以及国家重点援藏项目的落实,并在其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陈杰昌同志热爱西藏和西-民,把西藏视为第二故乡,把西-民视为亲人,倾注了真挚的情感;他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的民族观、宗教观,始终坚持和贯彻“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少数民族之间也互相离不开”的“三个离不开”的思想,旗帜鲜明地站在反0斗争的第一线,坚定地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尊重民族风俗习惯,与少数民族干部群众打成一片,受到西藏广大干部群众的赞誉。
  在民政部工作12年期间,陈杰昌同志始终坚持把维护和发展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始终发扬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民政理念,围绕推动新时期民政工作的进步、促进民政事业的发展和维护民政对象利益,殚精竭虑,鞠躬尽瘁,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为民政事业发展作出了很大贡献。他政治敏锐,理论素养高,工作思路开阔,深刻思考新时期民政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和新问题,把民政事业放到党和国家的大局下去认识和把握,分类指导,周密谋划,积极有效地促进了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城市社区建设、婚姻管理服务、福利彩票发行管理等工作的发展。他考虑问题周密,办事认真细致,善于处理复杂问题,表现出了很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很高的领导艺术,积极组织做好机关运转、文件起草、政策研究、民政信息化建设等工作,使民政政务服务工作上了一个新水平,为民政工作的进步提供了坚实保障。他切实贯彻党和国家依法治国方略,注重民政法制建设,不断加大民政法制工作力度,积极督促、协调有关部门加快民政立法,主持起草多项民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推动民政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不断提高民政工作科学行政、民主行政和依法行政水平。他思想解放,实事求是,分析情况透彻,善于抓住问题实质,有很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深厚的文字功底,经常深入基层调查,高度重视民政政策理论研究,积极组织课题发布和民政论坛,为民政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智力支持和决策建议。他思维敏捷,眼界开阔,注重提高民政宣传工作水平,推动民政新闻出版事业健康发展,显著扩大了民政工作影响,树立了民政部门的形象。他自觉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作风深入,注重实效,竭尽全力为群众多办事、办实事、办好事,始终把党的利益、国家利益和人民利益放在第一位,树立了良好的人民公仆形象,在全国民政系统具有很高威信。
  陈杰昌同志一生光明磊落,胸襟开阔,坚持原则,清正廉洁,克己奉公,实事求是,讲政治,讲正气,讲大局,严格遵守党的组织纪律,体现了一名共产党员坚强的党性和高尚的品德。他作风扎实,任劳任怨,不居功自傲,不计较个人得失,勇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他谦虚谨慎,平易近人,密切联系群众,真诚关心和爱护同志,积极维护班子的团结。在生活中,他艰苦朴素,作风正派,严格要求亲属,不向组织伸手,具有很强的人格魅力,得到了广大干部群众的好评和尊敬。
  陈杰昌同志的一生,是革命的一生,是为党和人民无私奉献的一生,是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的一生。他把毕生精力献给了党和人民,为党和国家的事业倾注了所有心血,为民政事业的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他的逝世,使我党失去了一位好党员、好干部,使民政战线失去了一位好领导、好同志。他的优秀品德和优良作风,永远是我们学习的榜样。我们要学习他的革命精神和崇高品德,化悲痛为力量,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认真落实党的-精神,贯彻科学发展观,振奋精神,扎实工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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