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元,字以贞,大宁前卫(原籍安徽含山)人。柔佞滑稽,不修士行。成化进士,明朝兵部尚书。
举成化十一年进士。授工部主事。
正德二年累迁右副都御史,巡抚甘肃。
分守中官张昭
奉命捕虎豹,元以军士出境搜捕,恐启边衅,上疏请止,不从。改抚陕西。
逾年,召为兵部右侍郎,转左,寻代宇为尚书(正二品)兼督团营,加太子少保(正二品)。
将校迁除,皆惟瑾命。元所入亦不赀。
五年拜吏部尚书(正二品)兼文渊阁大学士。
元与刘瑾
有连,自瑾侍东宫,即与相结。
及瑾得志,遂夤缘躐至卿相,然琐刺无能,在阁中饮酒谐谑而已。
瑾败,元即日上疏请罪,词极哀。
诏许致仕,言官交劾,黜为民。
元无子,病中自作墓志,叹曰:“我死,谁铭我者!”当刘瑾
时,廷臣党附者甚众。
瑾诛,言官交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