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国用(1579~1640)
字正甫,号静原,明靖思人。少时入郡学读书,终日勤奋,时人以其为有用之材。万历三十八年(1610)进士,授中书舍人,奉命赴辽督饷,见边防废弛,深以为忧。未几,宽甸(今辽宁境内)果变。人服有先见之明。升任山西道御史,上疏有关治国七条政见:定相术、储经略、选将领、筹军需、惜才臣、开言路、鼓边吏,皆为治国要领。改调福建道御史,时值魏忠贤专权,内结熹宗乳媪容氏,作威作福,肆无忌惮。天启五年(1625),他上疏十条陈时政:保圣躬、振主权、除奸佞等,言语痛切,触怒了魏忠贤,遂矫旨夺其官。
崇祯元年(1628),被起用为浙江道御史、提督应天(今南京)学政。任上,对江左名士请优黜劣,为官廉洁。调升大理寺少卿,判案神速,言词犀利,并为陈文
宗、秦辅治等冤狱平反,有19人由此获得生还。升太仆正卿,晋工部侍郎,负责督修都城,日夜监守在工地。有一次需急用石料,一时运不进来,他人束手无策。他果断地建议取崇文、宣武门所备牙石应用,仅5日即完成了工程。帝甚喜,嘉其劳绩。十一年,朝廷推举阁臣,国用声望轻,未被推举。帝召问群臣,令蔡进行条对,获帝称许,特晋礼部尚书兼东阁大学士。后又进太子少保,改吏部尚书,累加太子太保、户部尚书、文渊阁大学士、武英殿大学士。历仕三十载,以谨慎、勤劳、清正著称,有宏才卓识。十三年六月卒于官。语不及私,帝闻痛悼,辍朝三日,并送去丧仪祭葬。谥文恪授光禄大夫,赠上柱国。
性从容,不阿不急,成竹在胸,独为皇帝信任,予以加官晋爵,显赫一时。崇祯当权17年中,撤换宰相50多名,唯国用以武英殿大学士得善终。《中国人名大辞典》有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