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瑞
华,聂荣臻
元帅的夫人,中共早期党员,参加了广州起义。曾在中共广东省委、顺直省委、中共中央机关做党的秘密工作。中共七大、八大代表,中纪委委员,第三届全国人大代表,第五、六届全国政协常委。
1909年2月11日生,河南省信阳市浉河区谭家河乡人。1926年加入中国共产党。
早年革命经历在信阳女子师范学校学习期间,受共产党员的影响,和同学组织进步团体“耀芒社”,阅读《向导》和《新青年》等进步书刊。1925年五卅运动中,参加反对帝国主义的--,发动群众募捐,支援上海工人的斗争。1926年国民革命军北伐胜利到达武汉不久,在共产党员的带领下,考入黄埔军校(中央军事政治学校)武汉分校。同年秋加入中国共产党。1927年初担任黄埔军校武汉分校女生队班长,学习革命理论和军事课程。蒋介石发动四一二-政变后,随女生队赴前线搞宣传和救护工作。准备参加南昌起义未果,后随叶剑英率领的教导团辗转到达广州,参加了广州起义。起义中被派往起义总指挥部参加肃反工作。起义失败后赴香港,在中共广东省委做地下交通工作,经常往来于广州、九龙、香港,递送党的文件。1929年任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干事。1930年1月随聂荣臻
到天津任中共顺直省委组织干事兼内部交通员。同年夏调上海工作,先后在中央特科和中央机关做秘密工作。1932年因叛徒出卖被捕。在狱中严守党的秘密。释放后在中央地下印刷厂党支部工作。1935年秋至1936年夏,转道天津、陕西澄城等地到达保安。后任中共陕甘宁省委组织部干事、省直属机关党总支书记。1937年春入延安抗日军政大学学习。
抗日战争时期毕业后参与筹办陕北公学,任党总支书记。1938年春任中共晋察冀省委组织部干事、省委党校党总支书记。1939年夏任中共中央北方分局妇女工作委员会书记。1943年秋当选为中共七大代表。同年9月赴延安,10月到达。参加整风学习。1945年4月至6月作为晋察冀代表团成员出席中共七大。
解放战争时期1945年冬到张家口,担任中共晋察冀中央局妇女工作委员会书记。1948年9月起任中共中央华北局妇女委员会书记,后在中共晋察冀省委组织部工作。
建国后1950年后历任中共中央华北局组织部、中共中央组织部副处长(副局长)、处长(局长)。“文革”中受破孩。1978年3月至1983年6月任第五届全国政协常委。1983年6月至1988年3月任第六届全国政协常委。1978年12月至1982年9月任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实事求是地为一些干部的冤假错案的平反提供线索和证明,为中央及有关部门提供历史资料。1989年担任黄埔同学会理事。第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中共七大、八大代表。第三届全国人大代表,第五、六届全国政协常委。1995年2月23日在北京逝世,终年八十六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