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伯烈(1872-1935),字亚农,号益三。湖北省随县南关人。曾任民国国会众议院副议长、律师。
清同治十一年(1872)生。
光绪三十一年(1905),赴日本学习法律,在东京创办“湖北地方自治研究会”,出版刊物,宣传地方自治和民主思想。
光绪三十三年(1907),回国,任粤汉川铁路公司总经理,年余再赴日本攻读法政。
宣统元年(1909),被推为湖北留学生代表,回汉进行维护路-争。11月与刘心源、密昌墀赴京-,迫使清政府同意成立“湖北商办铁路协会”,事毕再返日本留学。
宣统二年(1910),归国任河南提学使,创办开封女子师范学堂并任堂长。后南下参加武昌起义。
民国元年(1912)1月,南京临时参议院成立,张伯烈当选为议员,与孙武
等在上海组织“民社”,拥护黎元洪。2月,南京临时政府财政困难,-日本的前清邮传部大臣盛宣怀提议临时政府以汉冶萍公司矿产作押与日本缔约借款。张伯烈获悉后急向湖北临时议会报告,经讨论决议反对,同时电请江西议会配合行动。并派代表赴南京陈说利害,遂使借款未成。不久,临时参议院通过拟以全国赋税作抵向俄国银行借款,张伯烈因反对无效,愤而辞职。
同年4月,临时参议院迁北京,张伯烈复为参议院议员。8月,黎元洪与袁世凯合谋杀害武昌首义人物张振武、方维后,全国舆论大哗,参议院开会质询,张伯烈言辞甚为尖锐。当晚,袁世凯以公交私谊为名,邀请张伯烈与时功玖、郑万瞻、刘成禺等湖北籍议员疏通,乃不了了之。
1913年4月8日,中华民国第一届国会在北京成立,设参、众两议院,张伯烈为众议院议员,并被评为武昌首义乙等勋。5月,加人进步党,旋退出,另组新共和党,任本部干事,拥护袁世凯。12月,同刘成禺等61名参议员,对政府取消国民党籍议员资格事提出质询。
1915年,袁世凯称帝,封黎元洪为“武义亲王”,张伯烈建议黎元洪不要接受,以示反对。
1922年,升任众议院副议长。
1923年,曹锟贿选总统,许张伯烈为湖北省省长,张伯烈伙同议长吴景濂积极为曹锟购买选票,因曹锟在第二次直奉战争中失败被囚,张伯烈最终未能如愿当上湖北省省长,仅得任两湖巡阅使署秘书职务。曹锟、吴佩孚下台后,张伯烈北上天津任执业律师。晚年,寓居北平。
1935年10月13日病故,享年63岁。
著有《商办湖北铁路意见书》、《假定中国宪法》等,并曾主编《湖北地方自治研究会月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