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振武,辽宁宽甸人。1947年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参加了辽沈、平津等战役。1949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51年毕业于空军航空学校。后任空军团领航主任。1953年参加抗美援朝。回国后,历任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飞行大队大队长、军射击训练主任、团长、副师长,空军军训部副部长、部长,空军军长,军区空军司令员,空军副司令员,1994.11-1996.11月担任第七任空军司令员。是中共第十二、十三届中央候补委员。1976年参与组织螺旋试飞,立二等功。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1988年被授予空军中将军衔,1996年1月晋升上将军衔。
1949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47年12月参加革命工作。大专学历。
1947年12月参军,任安东军区司令部作战科缮写员。
1948年任东北野战军(后为第4野战军)第42军126师缮写员、测绘员。
1950年在空军第2、第1、第4航空学校学习。
1951年任空军飞行员、团领航主任。
1954年任空军大队长、师飞行技术检查主任。
1957年任空军军司令部射击训练主任。
1959年任沈阳军区空军司令部军训部飞行技术检查主任、飞行训练处副处长兼飞行技术检查主任。
1964年任空军团长、大队长。
1965年任沈阳军区空军军训部飞行训练处副处长。
1969年任空军副师长。
1973年任空军司令部军训部副部长。
1977年任空军司令部军训部部长。
1979年任空军军长。
1983年任广州军区空军司令员。
1985年7月任空军副司令员、党委常委。
1994年10月-1996年11月任空军司令员、党委副书记。9届全国人大常委。中共12、13届中央候补委员。获解放奖章。
1988年9月被授予空军中将军衔。
1996年1月晋升为空军上将军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