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德中,陕西渭南人,1936年参加中华民族解放先锋队。1938年入抗大学习。同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八路军一一五师、滨海军区连指导员,山东军区、鲁中南军区团政治处主任。参加了莱芜、济南、淮海、渡江等战役。建国后,历任团政委,师政治部副主任、主任,中央警卫团政委,中共中央办公厅警卫局副局长、局长兼中央警卫师师长,中共中央办公厅副主任、第一副主任兼警卫局局长。是中共第十二、十三届中央委员。1988年被授予中将军衔。1994年5月晋升为上将军衔。中共第12、第13、第14届中央委员。
1936年1936年在陕西省立第一中学(现陕西省西安中学)学习时参加中华民族解放先锋队,在西北青年救国联合会青年训练班、延安抗大学习。
1938年1938年9月参加八路军,任八路军第115师晋西支队政治部干事、教导2旅卫生处指导员。
1942年1942年任山东滨海军区司令部供给处卫生处指导员、政治部协理员。
1944年1944年任山东军区独立1旅2团政治处副主任、主任。
1946年1946年任山东鲁中军区警备5团2营教导员。
1947年1947年任山东鲁中军区警备1团政治处主任,鲁中南军区、鲁中南纵队46师136团政治处主任。
1949年1949年任陆军第35军311团政治处主任、副政委,312团副政委、政委。
解放后1951年任陆军第22军196团政委,陆军第22军66师政治部副主任、主任。1953年任中央警卫团政委。1965年任中央办公厅警卫局副局长兼中央警卫团政委。1969年任中央办公厅警卫处副处长兼中央警卫团政委。1974年任陕西省咸阳军分区第2政委、陕西省军区副政委。1978年任中央办公厅警卫局局长兼中央警卫师师长。1980年9月任中央办公厅副主任。1982年11月至1998年7月任中央办公厅第一副主任。1982年11月至1994年8月兼中央办公厅警卫局局长。1983年1月至1994年8月兼总参谋部警卫局局长。1990年3月按正部长级待遇。1993年3月按正大军区职待遇。1994年退役。第十二、十三、十四届中央委员。获三级独立自由勋章、二级解放勋章。1988年9月被授予中将军衔。1994年5月晋升为上将军衔。1998年7月被授予二级红星功勋荣誉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