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之(1909~1979)又名王维
甫。蠡县蠡吾镇西南街人。1926年考入蠡县单级师范(蠡县师范前身),受进步思想影响,走上了革命道路。1928年7月,由于澄波介绍加入中国共产党,任中共博蠡县委委员。
土地革命时期,王之一直是博蠡地方党组织领导者之一,先后参与组织和领导了反官盐店、反缉私队、反折租、反验契验照、反割头税等一系列革命斗争。1930年和1932年,先后参加了博蠡暴-动和高蠡暴-动。1932年高蠡暴-动失败后,博蠡中心县委遭到严重破坏。12月,中共保属特委派人到蠡县,与王之取得联系,共同商议恢复博蠡中心县委及基层党组织。王之与许多老党员取得联系,经过月余的紧张工作,于1933年2月恢复建立了博蠡中心县委,王之任军事委员,协助书记郑靠山积极恢复发展党的组织,不到半年时间,全县基层党组织绝大部分恢复和健全起来。
1934年2月,由于叛徒出卖,王之被捕。在蠡县暂押期间,他设法通过内线人员通知尚未被抓捕的博蠡中心县委其他成员迅速转移,使党组织免遭更大损失。在国民党保定行营,他巧妙应付敌人一次次的刑讯,没有暴露自己的身份,严守了党的秘密,最终因敌人查无实据而获释。
1937年10月,根据中共保属省委指示,王之与郭春园、李耀亭、阎怀德等组织成立了中共蠡县委员会,王之任书记,组织全体委员分头深入到农村,恢复建立基层组织,发展壮大党的队伍,创建和壮大抗日武装,迅速建立健全蠡县抗日民主政府和各群众团体组织,积极动员各界爱国进步人士出钱、出人、出物抗日救国。用5个月时间,先后创建了蠡县人民抗日自卫大队、蠡县人民抗日自卫团——河北游击军第二师、蠡县抗日游击第三、第五支队和蠡县人民抗日基干队等抗日武装,组织成立了青年、妇女、农民等群众抗日救国团体组织。1938年3月,王之调冀中区工作,任冀中区党委机关党总支书记、区党委党校校长等职。
解放战争时期,王之先后任中共定兴县委书记,容城县委书记,冀中十地委城工部部长、副书记、书记,中共冀中区党委宣传部部长等职。
新中国成立后,王之历任中共河北省委宣传部部长,企业管理委员会书记,中共河北省委常委、工业部部长,河北省人民委员会副主席,中央城市建设部规划局局长,中央建筑工程部行政司司长,全国政协第三届委员会委员等职。1979年12月6日在北京逝世。
来源:保定市地方志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