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鸿志(1917~2003)定县(今定州)大王耨村人。17岁中学毕业后,即参加抗日同盟军。1937年抗日战争全面爆发后,参加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冀中抗日人民自卫军,同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战士、宣传队队长、营政治指导员,晋察冀军区军政干部学校学员。1938年部队整编后,任八路军冀中军区七分区十七团政治主任、团政委。参加了百团大战、平汉路破交战、五一反“扫荡”等战役战斗。特别是1940年12月参与指挥的宣村伏击战,歼灭日军100多人,炸毁汽车40辆、坦克1辆、重炮7门,并使平汉铁路运输中断了3天。为此,作为团政治主任的孙鸿志与团长闵洪友等一起受到八路军总司令朱德和副总司令彭德怀的通令嘉奖。1941年1月,孙鸿志参与指挥南龙岗反袭击战斗,歼灭日军150余人,用轻武器击伤敌机1架。这场战斗后来成为《中国人民解放军步兵团战例选编》中的第一个战例。
解放战争时期,任晋绥军区政治部组织部干部科科长,陕甘宁晋绥联防军区第七纵队十旅政委,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一野战军七军十九师副政委,第一兵团七军十九师政委,参加了保卫张家口、汾阳、太原、兰州、扶眉、川西等战役战斗。在长期革命战争中,先后十多次负伤,其中三次负重伤,被评为一等伤残。
新中国成立后,任中国人民解放军南京军事学院政治工作教研室教员,南京军事学院政治部秘书处处长、直工部部长、系政委。1963年调海军工作后,任旅顺基地政治部主任、副政委、政委,1975年任广州基地政委。1978年奉命组建海军政治学校,任校长兼政委。1955年9月被授予大校军衔,获二级独立自由勋章、二级解放勋章。1988年7月获独立功勋荣誉章。2003年9月16日在大连逝世。
来源:保定市地方志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