饶兴礼(1925—2000),浠水县清泉镇十月村人。1949年6月投身革命,1951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52年春,带头组织本地12户农民成立湖北省第一个农业生产合作社——饶兴礼农业生产合作社。同年4月19日,随我国农民访苏代表团赴苏联参观学习。1955年,为纪念前苏联“十月革命”,将本社更名为“十月农业生产合作社”。后又带头贯彻执行国家“水、肥、土、种、密、保、管、工”农业八字宪法,艰苦探索,大胆创新,不断改革耕作制度,将水田由一季改为两季,将两季改为三季,并夺得“油(菜)稻稻”、“麦稻稻”一年三熟三高产。1956年获全国水稻丰产奖章。1957年获国务院授予的“全国劳动模范”荣誉称号。曾被当选为第一、二、三届全国人大代表,第九、十、十一、十二届中共中央委员,多次受到党和国家领导人的接见。1966年被华中农业学院聘为客座教授。1993年被评为高级农艺师。饶兴礼参加革命工作后,曾任浠水县望城乡农会主席、望城乡第-支部书记、十月大队党支部书记、十月区区委书记、县委委员等职。1965年调省工作,历任省贫协主席、省委常委、省革命委员会副主任、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等职。1975年3月至1978年5月,兼任中共浠水县委第一书记。